潘某矿“8.14”井下采区电气着火熏人死亡事故
潘某矿“8.14”井下采区电气着火熏人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年8月14日,潘某矿综掘三队安排在18327工作面轨顺迎头清理出货,不进尺。约17时30分左右,司机范某看见皮带机巷内的配电点处有火光并向队里电话汇报。迎头工人杨某和班长李某到配电点处查看原因,走近看到控制综掘机的馈电开关从观察窗向外冒烟,他就用皮带机头处的砂子和灭火器将火熄灭。经现场勘察,馈电开关内部发生短路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将开关观察窗钢化玻璃冲破,烤焦对面皮带机储带仓的六层皮带,皮带焦化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等气体随风流经西四皮带机下山,后进入18127综采工作面系统。当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经过时,苏某正在运顺皮带机机尾的慢绞处开绞车,当他发现有浓烟后就喊其他3人迎着浓烟往外跑,由于他第一个接触到很浓的有毒有害气体,跑了大约100m ,不慎被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设备检修不到位造成皮带机机头配电点真空馈电开关内部发生短路,高温高压气体冲开开关的观察窗,把对面离事故开关距离1.56m 的皮带机储带仓内的六层皮带表面烤焦,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等气体。
(二)间接原因:职工安全自救意识差,遇到有害气体后,作业人员未戴上自救器或用湿毛巾遮挡呼吸系统。
三、处理决定
1、闻古义,综合班班长,现场管理责任,行政撤职处分。
2、莫俊仁,副队长,管理责任,行政撤职处分。
四、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电器设备检修制度,对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要求强制性检修到位,确保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