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矿“8.22”地面主井三平台烧焊触电死亡事故
潘某矿“8.22”地面主井三平台烧焊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年8月22日,新集矿山建筑安装工程处班前会安排更换主井井塔三平台南台车卸载曲轨处辅助罐道1根。作业人员刘兵在第一层作业,班长刘兴杰在井塔二平台负责指挥协调。约20时30分,井塔三平台绞车司机谢安俊发现刘兵站在槽钢上,头低着,身体歪靠在作业平台护栏上,就告诉班长刘兴杰这一情况。刘兴杰等三人及时把刘兵抬下井塔,并安排抢救,刘兵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是触电造成的死亡。
二、事故原因
现场施工过程中电焊机漏电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用电设备未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设备外壳(电焊机)未接地是间接原因。
三、处理决定
(一)给予工程科副科长行政撤职处分。
(二)给予班长刘兴杰清除出矿处理。
四、防范措施
1、使用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完善各种保护装置,
做到动作灵敏可靠,避免图懒省事,克服“三惯”思想。
2、电焊作业时,必须保证电焊机绝缘性能良好且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3、在潮湿环境电焊作业时电焊手套要保持干
燥,保证绝缘性能不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