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关于木工房起火事故案例分析
XX煤矿关于木工房起火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12年10月13日8时40分左右,机运队业务员戴新伟发现木工房内冒出大量烟雾,立即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调度员罗鹏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开调度晨会的矿领导汇报,并通知驻矿保卫科科长唐古新、生产指挥中心薛金牛和中煤公司负责人马尚明立即赶赴现场查看冒烟原因,同时通知驻矿物业站经理潘香玲安排洒水车到现场。陈建强副矿长接到汇报后,立即安排通风队两名人员佩戴正压呼吸器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并亲自赶到现场指挥。
11时左右火被彻底扑灭,矿立即组织调查组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矿安排中煤公司将废弃木工房内所有设备拆除后作为库房使用,中煤公司现场作业人员在气焊作业时未对掉入锯沫坑的焊渣进行彻底洒水处理,致使焊渣将锯沫坑内的木屑点燃。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在气焊作业前后都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洒水处理,且作业人员未在现场检查1小时就离开。
间接原因:
1.中煤公司现场作业人员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木工房的锯末坑内堆积有大量木屑,现场作业人员疏忽了进行气焊作业时容易发生火灾的隐患。
2.现场没有灭火器材和洒水管路。
三、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
该起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且财产损失不大,但是事故的性质很严重,说明我们对日常工作中死角死面的管理很不到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如下:
1.根据此次事故教训,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地面电气焊作业,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电气焊操作规程执行。
2.各单位职工要加强抢险救灾过程中的自保意识,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救灾。同时,驻矿保卫科在近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理火灾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