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夜班东三+556∽+518下山矿车掉道事故案例分析
“4·22”夜班东三+556∽+518下山矿车掉道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10年4月22日夜班5点半左右,掘进一队绞车司机杨永雄和掘进工张铮两人,向东三+518水平下放空矿车一辆。矿车和钢丝绳连接完毕后,由绞车司机杨永雄开绞车,张铮负责推矿车,由于杨永雄在启动绞车时对下放按纽按的时间过长,导致所放的钢丝绳过长,矿车经过变坡点后,多放的钢丝绳突然受力后产生了回弹,造成矿车先上后下四个车轮掉道。
掉道后,绞车司机杨永雄立即停止了绞车,杨永雄、张铮联系+518水平的作业人员后,一起将掉道的矿车复位后,跟班干部马辉此时倒了现场,对钢丝绳及连接进行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下放至+518水平。
二、原因分析
1、掘进一队绞车司机杨永雄在在启动绞车时对下放按纽按的时间过长,导致所放的钢丝绳过长,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掘进一队绞车司机杨永雄虽然取得了绞车司机操作证,但是以前在其他矿工作中没有开过这种绞车,期间虽然掘一队带班领导进行了三次培训,但是对于该绞车的操作不熟悉。
3、掘进一队在上下山提升管理方面不重视,人员安排存在漏洞,安排不熟练的司机进行绞车提升作业。
4、设备办、安全办对上下山提升运输监管不到位,对于外委施工队的绞车司机没有进行及时摸底培训。
三、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上下山提升运输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于外委施工队负责提升的东三+556至+564上山、+556至+518下山、东一+556至+564上山的提升运输进行重点监管。.
2、由安全办对所有外委施工队的绞车司机进行摸底,由设备办进行再次现场培训。
3、各外委施工队在安排特殊工种作业时,务必对其技能进行了解,对于不具备工作技能的特殊工种,即使其有特殊工种资格证,也不得安排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