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6·3”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10年6月2日夜班掘进三队队长张计密、+541B6西负责人罗耀强组织召开班前会,要求东一+541B6西炮掘工作面正常掘进,赵运良带班,由东一+518工作面赵志成调整到东一+541B6西炮掘工作面担仟代理班长。作业人员下井后在东一+541mB6西炮掘工作面施工,4时20分左右工作面打眼装药结束,带班干部赵运良安排殷书华、杨玉洪二人在东一+541B6设岗(设岗地点在+564B6东100米处,但未安排人员在+564B6-+564B5通风上山处设岗),杨学诗在东一+541石门掘进二队材料堆放点处设岗,其他人员在东一+541mB4巷内30米处进行躲避,同时在该处设置警戒。放炮员白新生连线结束后将爆破母线顺延至东一+541B4巷内躲避点,期间边走边喊了两声“放炮了”,在到躲避点后喊了第三声“放炮了”以后,没有再等5秒就直接启动了放炮器起爆。6月3日凌晨4时30分,通风队技术员洪波由东一+564mB6南石门沿东一+541B6至东一+564B5南石门通风上山下来,走到距离东一+541mB6皮带机头2m处时,听到有人喊了一声放炮了,便立即卧倒,这时东一+541B6西工作面起爆,爆破飞出的煤渣将洪波面部及颈部的右侧嘣伤,一煤块击中腰腹部右侧,洪波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了受伤情况并升井接受治疗。
二、事故原因:
1、爆破作业前,掘进三队带班干部对作业地点及其周围环境了解不细致,安排工作不到位,警戒哨设置位置不合理,未在所有能够通往爆破地点的通道口设置警戒。
2、掘进三队放炮员白新生未按放炮作业的要求发出警示信号,在最后发出警示信号后未再等5秒后再进行起爆。
3、掘进三队作业人员作业规程学习不到位,部分人员未参加作业规程考试,个别人员未参加作业规程培训,职工不知道东一+541mB6西工作面放炮具体需设置的警戒哨位置。
4、掘进三队班前会安排工作不详细,安全工作及需要注意的安全要点讲解不清楚,不细致,当班放炮员未参加班前会,对放炮需注意的事项掌握不到位。
三、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
1、由通风队负责立即将+541B6--+564B5通风上山上下口设置栅栏,严禁人员通行。
2、东一+564B6西工作面停止掘进,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进行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3、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好“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保障爆破各个环节的安全。
4、各单位认真组织召开集中安全学习,对该事故进行认真深入的讨论,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5、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参加班前会,值班干部及带班干部必须对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和说明,保证职工能够了解工作面所存在的危险源,知道危险源管控措施,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