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541B3+6工作面超前预爆冲孔事故案例分析
东三+541B3+6工作面超前预爆冲孔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12年3月5日中班对东三+541B3+6工作面B6巷第21组2、4、6、8、10、12号炮眼进行爆破,带班队长李国强得到安顺达公司现场负责人张景河确认封孔完毕,并经检查工作面两巷支护及顶板完好,请示调度室得到放炮指令后对超前预裂孔第21组2、4、6、8、10、12号炮眼实施爆破(炮眼距煤壁距离为14.4m)。爆破后,12号眼出现冲孔现象,造成B6巷炮眼对应位置巷道顶部以上高3.4米,宽2.5米,长5.5米范围内垮落严重,垮落的煤沫将炮眼对应位置6根单体冲倒,转载机被掩埋,巷道基本堵死,仅在北帮留有勉强可供一人钻过的缝隙。事故发生后,综采一队开始组织人员进行清理,通过4个班次的清理和对垮冒处的支护处理才恢复生产。
装药、封孔过程:第21组2、4、6、8、10、12号炮眼在2月20日中班装药并进行了一次封孔,装药及封孔过程中并未发现异常;3月4日对其进行二次封孔时,安顺达现场负责人熊德均发现12号炮眼内的马丽散封孔袋滑落至距孔口2米左右的位置,后尝试进行处理,由于马丽散已经凝固,所以没有进行下一步的处理;3月5日安顺达得到放炮通知后早班由张景河负责对第21组2、4、6、8、10、12号孔进行最后的封堵,并未发现12号孔的异常。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封孔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12号炮眼眼深20.6米、装药长度13.3米、封孔长度7.3米,一次封孔时只用了1个马丽散封孔袋后跟三节黄土;后因马丽散封孔袋滑落至孔口未进行处理,封孔长度不足就对其进行了起爆,造成巷道顶部严重垮落。
间接原因:
1.安顺达人员进行二次封孔时,未对21组12号炮眼孔口的马丽散进行处理,并且没有向综采一队带班干部说明炮眼封堵情况,导致综采一队在炮眼封孔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爆破,造成冲孔。
2.生产办吴吉辉在监督安顺达封孔过程中,未对炮眼的封孔长度进行验收,责任心不强。
3.安顺达公司装药写实记录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填报现象。
三、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
1.必须指派专人对安顺达公司装药、封孔的全过程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并在现场签字确认;严禁事后再进行签字。
2.安顺达公司在超前预爆装药、封孔时风压小于0.4MPa时,严禁封孔,封孔长度必须封至孔口。
3.超前预裂爆破相关人员加强对《XX煤矿超前预爆装药、封孔管理制度》的学习,做好相关记录。
4.安顺达公司作为服务单位,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超前预爆的装药、封孔工作,每次装药、封孔完毕后,双方在现场签字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5.安顺达公司装药人员现场操作出现问题时,严禁现场作业人员篡改装药、封孔参数,必须及时与我矿超前预爆破管理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两个采区超前预裂爆破前,必须再次对炮眼封孔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封孔不严、不实的眼必须再次进行封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