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德顺煤业“3·22”北回风巷一氧化碳超限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3月22日2时40分,西山德顺煤业公司井下北回风巷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报警时间长达1小时49分,超限浓度最大为486.00PPM。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矿井简要情况
西山德顺煤业公司位于山西省孝义市西南方向约23km(直距)处,行政区划属孝义市驿马乡。矿井井田面积4.3601Km2,井田内可采煤层为4号、5号、9号、10号、11号,主采煤层为9、10、11号,现开采9号煤层,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
开拓方式:矿井采用立井开拓,在井田中部建有主立井、副立井、新主井、回风立井,分别担负矿井主提升、辅助提升和回风任务。
供电系统:矿井现有两回路10KV电源线路,主供电源引自驿马35KV变电站10KV母线段为行电(线路另带有汾西矿业正邦煤业等单位),备用电源引自驿马10KV变电站为农用电。入井电缆为双回路,采用两趟MYJV22-3×50型电缆,井下供电全部实现采掘分家,局扇实现三专两闭锁。地面备有1000KVA(800KW)发电机一台,停电以后可承担副井绞车、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以上两趟供电线路,因架设质量差、构件老化、负荷重及其他用电单位故障频发等原因,经常造成无计划停电,据统计最少一个月无计划停电7次,最多1个月无计划停电达16次,最频繁时1天停了4次。
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采用主井、副井、新主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总进风量为1914.2m3/min,实际回风量为1953.7m3/min。主要通风机型号为FBCDZNO16,功率为2×75KW。
2011年瓦斯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时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1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6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57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1.74m3/t。
目前矿井有一个采煤工作面(编号19201)应配风量为462m3/min,实配风量为567m3/min。一个备用工作面(19302)应配风量为231m3/min,实配风量为289m3/min。两个掘进工作面,掘进一队19201补道局扇配风量为308m3/min,掘进二队19205局扇配风量为308m3/min。
监测监控系统:矿井原使用的是山西美安KJ160系统,运行不正常。2011年12月份开始安装重庆煤科院生产的KJ90NA系统,目前系统正在调试阶段。现井下使用瓦斯传感器19台、一氧化碳传感器4台、风门传感器2台、温度传感器4台、风速传感器2台、开停传感器10台、馈电传感器3台、分站使用数9台。目前因系统运行不正常,时有发生传输中断、误报警、传感器失灵等故障。
井下队组设置情况:1个采煤队、1个采煤准备组、2个掘进队、1个机电准备队、1个通风队。现有职工320人,“六长”配备齐全。
二、事故经过
3月21日夜班,西山德顺煤业井下出勤74人,井下带班的矿领导是总工程师李创进、财务科长王建新和机电队书记庞拉生。井下4个生产队组按计划正常作业,掘1队在19201付巷补道,掘2队在19205正巷送顺槽,采煤队在19201工作面回采,采煤准备组在皮带巷机尾放炮拉底(拉底处距报警的一氧化碳传感器150米)。
22日2:40分,监控机房值班人马春景发现北回风巷一氧化碳超限浓度为486.00PPM,便立即汇报通风科长和矿调度。矿调度接到通知后立即汇报了通风科长曹永安、安监处长方伟、矿长冯安文和德威公司调度,并向采煤准备组工作面询问情况,井下汇报正常拉底,未发现异常。随后,矿长冯安文安排通风科长曹永安等立即组织下井查明原因。
3:00时许,西山德威公司董事长李育泉、安全副总经理徐宣真、总工程师高学续及公司通风部雷恒太等接到报告后,于凌晨4时30分赶赴德顺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一氧化碳超限情况。
3:10分,矿调度通知负责掘二和采煤准备组工作面的瓦检员李海瑞到北回风巷检查情况,李3:30分到达北回风巷后,发现一氧化碳传感器还在报警,显示浓度为240.00PPM,并检查了该地点的瓦斯浓度为0.02%、二氧化碳浓度为0.04%。
4:00分,通风科长曹永安与监控组长曹崇进携带两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赶到现场,发现北回风巷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值是305.00PPM,并保持不变,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显示值为0,判定北回风巷一氧化碳传感器出现故障,随即进行更换。4点29分更换完毕,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值为0,与便携式检测仪数值一致。
4:00分,矿调度电话通知在井下采煤工作面带班的矿总工程师李创进,李随即赶到现场。4:35分,在采煤准备组工作面碰上通风科长曹永安、监控组长曹崇进、瓦检员李海瑞等,通风科长曹永安向李创进总工程师汇报了事故情况,并一同到北回风巷查看了现场情况。
经现场勘查,造成北回风巷一氧化碳超限的原因是采煤准备组在北皮带巷机尾整巷放炮作业,对一氧化碳传感器造成冲击,传感器损坏不能及时复位。当班,采煤准备组在集中皮带巷第四部皮带机尾拉底整巷施工,约2:35分,打眼、装药完毕,共打眼13个,装药量5.8千克,放炮后造成北回风巷一氧化碳超限。
三、事故原因
1.安全监控系统为新安装的系统,与联网上传均处于试运转期间,运行不太稳定,尚未经过西山煤电及山西焦煤集团验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采煤准备组在北皮带巷机尾整巷放炮作业,对一氧化碳传感器造成冲击,传感器损坏不能及时复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一氧化碳传感器维护不到位,通风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管理不力,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四、对责任者处理意见
1.监控组长曹崇进,平时对一氧化碳传感器维护不到位,对事故负直接责任,罚款500元。
2.通风科长曹永安,对一氧化碳传感器维护安排不到位,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罚款3000元。
3.总工程师李创进,平时对通风科安全管理要求不严不细,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罚款2000元。
4.安监处长方伟,平时对“一通三防”监督管理不严不细,对事故负监管责任,罚款1000元。
5、矿长冯安文,平时对一通三防监督管理不严不细,对事故负领导责任,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