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蛟河市丰兴煤矿“4.6”重大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4月6日9时55分,吉林省蛟河市丰兴煤矿井下南一上顺+40米标高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70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马凯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解救被困人员。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骆琳,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立即研究部署事故救援工作,派出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玉治带领的事故救援督导工作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省长王儒林、副省长王祖继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进行施救,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副省长王祖继立即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4月7日,省长王儒林从外地紧急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抢险救援汇报,就事故抢险救援、家属安抚和事故调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月17日依法成立了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商登莹为组长,由吉林煤矿安监局和吉林省监察厅、安监局、公安厅、总工会、吉林市政府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对事故开展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丰兴煤矿位于蛟河市拉法镇,原为蛟河市国有地方煤矿,1985年开始建设, 1996年3月企业由地方国有煤矿改制为私营企业,并更名为蛟河市丰兴煤矿。2008年9月丰兴煤矿转为股份制经营。该矿改制后(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而且是挂名),一直负责改制前原地方国有煤矿150名工人和20名工伤人员的工资等费用。该矿2008年10月提出进行矿井技术改造,有关部门于2008年12月底前先后批复了《蛟河市丰兴煤矿矿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和《蛟河市丰兴煤矿矿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矿井设计能力6万吨/年(改造前核定能力为4万吨/年)。2011年12月13日,矿井先后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取得了相关证照,转为正常生产矿井,事故发生前,该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
矿井采用斜井片盘式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双回路供电。该矿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0~60 m3/h,最大涌水量100m3/h。该矿井为两段排水,主排水泵房设在主井底+108m水平,安装有MD150-30×8水泵3台,辅设两趟Φ159无缝钢管排水管路,将水从主泵房排至地面(+324.8m标高)。+108m标高以下设有临时排水系统。
该矿现有职工217人,分三班作业。
(二)事故区域情况
透水事故发生在运输下山+40m标高南一上顺槽掘进工作面,煤层厚度2~3米,煤层倾角6°~15°。该掘进工作面于2012年2月1日开工掘进,锚杆支护,打眼放炮掘进,人力推车。该巷道设计长度400米,至事故发生时已掘进188.4米。除透水事故工作面外,事故区域还安排有3个掘进工作面,均在透水点标高以下,分别为运输下山+25m标高南二下顺槽掘进工作面、运输下山+16m标高掘进工作面、回风下山+17m标高掘进工作面。
+40m标高南一上顺槽在掘进过程中没有涌水,在其上部有一已开采多年的采空区,留设了40米防水煤柱。在该巷道掘进施工初期,在+38.3距车场30米处打了2个探放水钻,共放水约8000立方米。
二、事故发生和抢险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4月6日白班,全矿入井作业人员共70人。其中,+40m标高南一上顺槽出勤5人,运输下山掘进面出勤8人(含1名电工),回风下山掘进面出勤6人 ,+25m标高南二下顺槽无人作业。该矿当班带班矿领导为矿长王化祥。
+40m标高南一上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在班长李云涛的带领下,8时入井,入井后留1人在+38.3米标高的运输下山车场倒车,李云涛等4人进入工作面作业。在打了11个炮眼、放了6个掏槽眼后,李云涛在打靠右帮的顶眼时,发现右帮已装完药的辅助眼(在右帮中部)向外淌水,就大声喊“跑”,4人跑出约20~30米后,听到掘进面有轰隆声,透水事故发生了。
(二)事故抢险救援经过
透水事故发生后,李云涛等4人快速跑到+40m标高南一上顺槽与回风下山联络巷处,碰到机电矿长孙希祥、通风负责人高国财,刚汇报完,这时水就已经跟过来了。于是,他们一起撤到+38.3m标高回风下山,看到回风下山+36米标高探煤巷口的2名倒车工,告诉他俩赶紧撤,这时水又跟过来了,他们就顺回风下山往上撤。撤到+108米运输大巷时,碰到矿长王化祥和技术矿长刘明星,对透水情况进行了汇报。然后,李云涛和孙希祥、王化祥、刘明星4人沿运输下山往下边走边查看情况,这时,水已经淹没+38.3米标高联络巷,王化祥和刘明星随后安排全井撤人,清点人数后发现12人失踪,该矿立即向蛟河市煤炭管理局报告了事故。
吉林市、蛟河市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全力组织、科学施救,抢险救援工作紧张、有序运行。至4月15日23时10分,累计排水59000立方米,水位标高由+78.3m下降至+21.9m,12名遇难人员遗体全部找到,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当地政府积极开展善后工作,迅速落实相关政策,遇难矿工家属得到妥善安抚,保持了社会稳定。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