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村煤矿“1·31”机械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曹村煤矿“1·31”机械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2013年元月31日8点班,曹村矿采二队2-1203安装工作面工作溜子试运行期间发生一起机械伤人事故,造成1人工伤

曹村矿于2月1日9:50分汇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接到曹村矿汇报后于11:50左右安监局、总调度室先后向临汾煤监局、山西焦煤进行了汇报,同时立即组织安监局、总调度室、生产部、机电部等有关部室人员赴曹村矿2-1203安装工作面进行了事故勘查和调查分析。现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伤人员基本情况

郭伟荣,男,年龄42岁,初中文化,1971年3月出生,山西省吉县文城乡古贤村人,1996年1月在曹村煤矿参加工作,城镇合同制工人,现任采煤二队安全副队长。

郭伟荣为事故当班带班队干,事故发生后于当日13:10分送往霍州市人民医院治疗,在霍州人民医院完成手术后于2月1日13:00分送往临汾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

二、事故工作面基本概况

2-1203工作面位于十二采区右翼,设计为综采工作面。正巷长度为207m,副巷长度为206.58m,切巷长度为57.90m,面积为10138.607㎡,工业储量45134.95T,可采储量42878.20T。工作面准备安装选用MG250/630-WD型双滚筒采煤机,选用SG2-764/630型刮板输送机,顺槽选用一部SZB-730/75桥式转载机并配套一部SSJ-1000型胶带输送机运煤。工作面安装ZY4600--18/37型双柱掩护式液压支架40架。

元月27日工作面进入安装阶段,截止事故发生时已安装皮带机一套、转载机一套、工作溜子一部,事故当班对工作溜子进行试运行。

三、事故经过

2012年1月31日8点班,采二队班前会由队长王建双主持召开,安排当班接班后对工作溜子、紧链调试,溜子运转正常后清理2-1203切巷浮煤及安全注意事项。采二队当班出勤16人,当班带班趴干安全副队长郭伟荣,带班长高林忠,验收员邓本志。人员具体分工:郭伟荣、带班长高林忠、陈文杰等5人完善工作溜子;邓本志、范志辉等9人2-1201切巷回撤水泥盖板、钢带等杂物,回撤完后清理2-1203切巷浮煤;刘建云在2-1201副巷硐室看材料,李五娃为泵站司机。

9:50分交接班后,郭伟荣汇报队部工作溜子已转圈、链松不能正常运行。10:20分郭伟荣带领高林忠、陈文杰等5人紧工作溜子大链,陈文杰站在溜子机尾后5.5米处观察,郭伟荣站在溜子机尾右前方3.3米处观察,由于工作溜子底链松,溜子运行期间别断靠老山侧大链的一个链环,造成刮板倾斜,通过机尾链轮顶住机尾架上的盖板(长880mm、宽600mm、厚20mm),把固定盖板的两条螺栓(30mm×70mm)切断,盖板弹出,击中郭伟荣,造成其左胳膊擦伤,腰部左侧碰伤。现场人员高林忠、陈文杰等4人及安全员陆化文立即组织现场急救,并通知在副巷作业的邓本志等人进行协助救援。

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当日值班领导王晋敏、调度值班主任王为涛、矿长孟毅、生产矿长马旭华、机电矿长郝建成等矿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到调度室,并通知曹村矿分院做好救护准备,12:40伤者升井,13:10伤者就近送往霍州市人民医院抢救。(附:事故现场示意图)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由于工作溜子底链松,溜子运行期间别断靠老山侧大链的一个链环,造成刮板倾斜,通过机尾链轮顶住机尾架上的盖板,把固定盏板的两条螺栓切断,盖板弹出,击中站在距机尾3.3米处老山侧的郭伟荣。

(二)间接原因:

1.元月31日零点班人员对接工作溜子大链不认真,安装工作溜子铺设大链时,溜子底链未拉紧、拉展,溜子链过松,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在工作溜子机尾护罩不完善(上护板四条螺栓只固定了靠近机头侧的两条,侧护板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情况下,点动工作溜子,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现场工作人员在发现工作溜子大链松时,采取的处置方法不当,未采用停机查明原因,而是采用点动的方式,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

4.曹村矿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郭伟荣作为带班队干,不严格执行安装措施,违章站在溜子机尾右前方仅3.3米处观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5.曹村矿虽然将2-1203工作面安装列为1号工程,但在安排领导带班时有空班现象,不能保证每个班都有矿领导带班指挥安装工作,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事故责任追究

根据伤者治疗情况,将根据《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处理。

六、防范措施

1.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地汲取曹村矿“1.31”事故教训,认真剖析事故原因,全面开展事故反思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对照制度,查找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形成人人遵章作业、人人保安全的良好王作氛围。

2.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元月8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按照霍煤电办字(2012)33号文件要求,扎实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和纪律,把主要精力放在现场管理上,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动态达标,有效控制零敲碎打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3.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元月22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扎实深入开展“三项活动”。一是认真按照霍煤电办字[2013]32号文件要求开展狠反三违活动,将严格查处、严厉打击“三违’’行为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