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队职工魏仁元受伤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时间、地点、事件经过
2011年3月26日夜班,运输队班前会安排上广场翻矸架绞车工魏仁元、挂钩工杜文旦负责当班上广场翻矸工作,但上广场没有安排班组长,本班的工长李金强在1250、1280大巷协调指挥供车。23时10分左右,上广场2号翻矸架绞车工魏仁元、挂钩工杜文旦在翻渣时,发现当矿车提进翻笼时因闭锁伸出长度过长,闭锁不能打开,翻笼无法翻转影响正常翻渣,于是绞车工魏仁元将已拉入翻笼的渣车下放到2#矸石山空车道下部车场,未待钢丝绳完全松弛就将绞车刹车闸住,并将绞车手把用铁丝绑住,然后招呼在下部车场挂钩的挂钩工杜文旦一同上翻笼调节闭锁。两人上到翻矸架下后,杜文旦右手抱着翻矸架左侧向前斜撑槽钢用左手调整闭锁拉杆花兰螺栓,魏仁元在翻矸架右侧用左手抱着翻矸架右侧向前斜撑的槽钢用右手抓住闭锁拉杆花兰螺栓另一头配合杜文旦调整闭锁拉杆,当时两人均未仔细观察需调节的长度,只顾往紧调闭锁,致使闭锁销子完全抽出,翻笼由于受钢丝绳拉力轻微转动,翻笼底板碰到魏仁元头顶部,魏仁元在慌忙躲避时,脸左侧碰到翻矸架槽钢上,造成左脸部轻微挫伤,头骨颅底骨折。
1、运输队上广场翻矸台绞车工魏仁元在维修翻笼闭锁时,未按翻矸架维修措施绞车钢丝绳不准挂任何车辆的措施规定,违章操作,未完全将渣车放下停稳,就将绞车刹车手把闸住用铁丝扎住手把,并且钢丝绳还处在张紧状态,另外在维修时未仔细观察需调整螺栓行程造成操作失误,同时未看好紧急避险退路,自保意识差,是造成本人受伤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2、运输队上广场翻矸台挂钩工杜文旦在渣车下放后没有督促绞车工将钢丝绳完全放松和在维修时未仔细观察需调整螺栓行程造成操作失误,是造成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
3、运输队当班值班、跟班队干部均没有明确安排上广场翻矸人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4、运输队对矿多次安排全面检查各运输环节安全隐患、全面修订完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抓得不紧,对自己分管上广场安全生产管理抓得不严不细,是造成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
5、机电运输部对上广场日常管理不到位,复查各薄弱环节重视不够,处理不彻底,技术管理不到位。
6、安全管理部日常对上广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机运系统存在安全问题督促落实不力。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个人违章操作,安全措施在现场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责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
1、矿属各部室、队要从本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杜绝违章操作,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运输队要加强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经常教育电机车司机提高工作责任心,学习贯彻并落实好编制的各类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对现有的各类措施要尽快修订完善并认真贯彻执行。特别要修订完善翻矸架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职工进行贯彻学习。
3、今后运输队上广场翻矸工作必须每小班安排班组长负责安全工作,有较大故障处理时必须汇报运输队值班队干部和矿调度室,由运输队值班干部通知跟班队干部或当班工长到上广场指挥处理。只有跟班队干部或工长在现场顶岗指挥,方可进行翻笼检修工作,否则不得检修,在维修翻矸架时绞车钢丝绳不得挂车或张紧。
4、运输队将上广场三台翻矸架照明更换为高亮度灯,以便夜间工作。
5、运输队在翻矸架处要配备保险带和保险绳,以便工作人员对翻矸架检修及矸石山扒渣时佩戴。保险绳的长度必须满足矸石山扒渣需要,保险带、保险绳必须绑在固定牢靠的地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险带和保险绳,确保保险带、保险绳本身安全可靠。
6、翻矸架出现轨道悬空或矸石山出现滑坡裂缝等现象时由运输队负责用岩渣填实、填平。问题较大时及时汇报矿主管部室到现场查看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