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修队职工周亚雄6112回风顺槽受伤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时间、地点、事件经过
2011年4月13日夜班,巷修队班前会安排职工康金良负责从1785副井车场将一车锚杆、钢带运到6112回风顺槽300米料场处。当料车运到1250-1280材料上山下部车场准备提升时,康金良发现绑扎料车的钢丝绳松动,于是用车上所带一截500mm长Φ18钢筋将绑锚杆的单股钢丝绳继续绞紧,由于过度绞紧将钢丝绳绞断。康金良重新找来一股钢丝绳和半截钻杆将车辆绑扎牢靠后,并将之前被绞断的钢丝绳和钢筋就随手将其斜插在料车上。在料车运到6112回风顺槽口,跟班队干部禄贵平联系到综采一队无极绳绞车工王新军,并将料车用拉杆与梭车连接好后,周亚雄用无极绳绞车移动信号给绞车工王新军发出开车信号,王新军启动无极绳绞车正常运输,周亚雄于是紧跟在料车后面,禄贵平、苏正林、康金良尾随在周亚雄后面30米左右的地方,当料车运到6112回风顺槽253米的位置时,周亚雄看快到料场了,就超过料车准备在适合卸车的位置发停车信号,就在周亚雄从料车右侧超过梭车时,因绞断的钢丝绳连同钢筋从料车上掉在轨道上,造成料车突然跳道,车上所装的锚杆正好碰到到周亚雄右侧腹部,造成周亚雄受轻微皮肤伤。
1、巷修队当班工长周亚雄兼无极绳绞车信号工,未严格遵守《SQ-80无极绳绞车使用管理制度》,未遵守信号工必须在运输车辆5米以外打信号和观察运行车辆的规定,违章从运行的料车旁经过,安全自保意识差,是造成本人受伤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2、巷修队职工康金良在绑扎料车时没有将已绞断的钢丝绳和钢筋及时取下或固定好,只是随手斜插在料车锚杆中,致使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震动掉下落在车轮前方轨道上从而导致运行的料车掉道,是造成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
3、巷修队跟班队干部禄贵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检查车辆的绑扎情况,未对斜插在锚杆上的松动钢筋进行处理,是造成事故的又一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后为保护现场,给部室人员察看现场和取证造成困难。
4、综采一队绞车工王新军提升运输前对车辆检查不严不细、在无极绳绞车运行时未安排设置警戒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个人违章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
1、矿属各部室、队要从本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杜绝违章操作,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巷修队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教育,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好编制的各类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今后施工队在使用无极绳绞车时要严格遵守《SQ-80无极绳绞车使用管理制度》,对绞车、钢丝绳、信号、轨道及压绳轮等安全设施进行详细检查,严禁人员乘坐牵引车,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4、无极绳绞车运行时,信号把钩工应跟随在运行车辆后方靠副绳的轨道外侧5米处,随时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
5、各队在使用无极绳绞车时,必须指定专人到绞车处及尾轮处负责设置警戒,并严禁人员在无极绳绞车绳道内工作或逗留。
6、各队在运输物料时,每到一处斜巷提升都要认真详细检查车辆的绑扎和重心偏移情况,确保提升安全。
7、今后发生事故后,所有人员不得破坏现场,应首先将现场保护好,以便现场取证,并严格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