耙矸机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7年4月的一天夜班,在2407掘进工作面,某队当班放炮后出煤,班长刘某开耙矸机,工作面陈某、刘某用灯传递信号,班长刘某在未发出开机信号时就急着开机,陈某躲闪不及,被耙矸机绳打了一下,造成陈某轻伤。
1、人员进入耙斗运行范围内,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开耙矸机不发开机信号,使工作面人员没有精神准备,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陈某、刘某违章作业,在耙斗运行范围内,对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2、班长刘某违反操作规程,不发信号就开耙矸机,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
1、开耙矸机要提前发出信号。
2、使用耙矸机要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3、使用耙矸机的过程中,耙斗运行范围内不准有人。
4、耙矸机安装位置要合适,一般在距迎头25m范围内为宜。
五、事故教训和感想
耙矸机在矿井的生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可以降低员工的劳动强度。但随着机械设备的增多,也给安全管理带来难度,要求使用耙矸机的人员要熟悉耙矸机的性能、结构、原理,掌握正确使用的安全知识,预防操作耙矸机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