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责任重 履职不到伤人命案例分析(瓦斯检查工)

瓦斯检查责任重 履职不到伤人命案例分析(瓦斯检查工)

一、事故经过:

1988年2月26日,某煤矿两名瓦检员进入盲巷内检测气体时窒息死亡。

这次事故发生在补充联络巷。该巷道于87年10月6日下停头通知单,10月7日正式停止掘进,局扇撤走,通风工区在开门点以里3米处设置栅栏。88年2月23日通风工区因施工风门将栅栏挪到巷道开门点以里21.4米处。该巷道全长102.6米,其中平巷37.6米,上山为65米。事故发生后,经测定该巷道起坡点向上14米处(事故地点)氧气为4.5%,氮气为93.8%,二氧化碳为1.5%。

2月26日,该巷道与正在施工的对穿迎头就要贯通,需测量标高。上午,值班的副矿长打电话问通风工区材补联的局扇安了没有?通风工区技术员接电话说:“没按,没有局扇”。为了不影响第二天测标高,当时向副矿长提出:前两天检查过,平巷下边的气体不高。并说:“中班再派两个瓦斯检查员查一查,如果气体超限就按风机,采取排放措施,如果气体不高,就不用安了”。副矿长表示同意。当日中班,这位技术员就向中班瓦斯检查班长吴某安排到材补联检测气体的方法。并要求一定要两人去查,同时通防科还安排吴某带人协助地测科测量井下西翼大巷的水文情况。根据安排,吴和瓦斯检查员李某携带多种气体测定仪,一氧化碳检测管,氧气检测管,沼气检测管等,一同下井。14点20分,吴从井下向工区打电话汇报,说:“地测科没来人,不等了,我们上东翼去了”。19点30分左右,正在工区值班的技术员向瓦检员值班室打电话问吴和李下井检查情况,值班时没有接电话。20点30分左右又给值班室打电话,瓦斯检查员牛某接电话说:吴、李没回来。技术员认为有问题,就安排瓦斯检查员周某和崔某下井寻找,接着把此情况向矿调度室值班副矿长汇报。矿立即组织人员寻找,22点10分左右,救护队人员把吴某和李某从材补联内抢救出来。采取苏生器、人工呼吸等方式紧急抢救后,将二人送上井。到医院后又进行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严重违章表现在:一是通风工区值班人员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盲巷检查气体。严重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146条的规定;二是矿值班领导,同意派人到停止通风的盲巷内检测气体,没有按规程要求,制定可行的排放措施。三是在该巷停止掘进后,没有按照规定将导线跟到迎头,造成二次测标高;四是该巷道停掘停风后,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密闭,只设了栅栏。为了砌风门,又将栅栏向里移到了21.4米处,并且第一道风门也超过了规程规定,设置在7.4米处。有些物料运到里边10多米处。

2、责任制不落实。主要表现在:对于作业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审批的不严格,现场技术管理有漏洞。补充联络巷停头四个多月没有打密闭。而且违反规程,进入盲巷砌风门,这样一系列的违章问题,有关领导竟无人知道,无人过问。

三、防范措施

1、各单位要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并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对隐患的防范能力。

2、各单位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把措施审批关,无措施一律不准施工。组织职工重新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3、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隐患的双重预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4、各单位要深刻接受这次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反事故、反三违、反四乎三惯、反麻痹、反松懈、反低境界管理、反低标准作业”活动,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强化现场精品工程意识。

5、各级管理人员要冷静下来,深刻反省自己的工作,真正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