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河煤矿“5.13”顶板事故
2003年5月13日4时30分,微山湖矿业集团公司泗河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通过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询问,查明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完开帮炮后,死者王浩图违章作业,在排顶帮松动的喷体时,没有使用长把工具,没有坚持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的制度,由于站立的位置不当,被身后侧上方折断冒落的喷体砸伤死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
1)工区没有按照《1601集中皮带下山穿过轨道大巷时加强支护通知》进行施工。
2)提前贯通后,未制定安全技术、采取临时支护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继续施工。
3)贯通处隐患多,未安排专人跟班负责,在放炮后未排险的情况下,多人穿越危险区。
4)工区班前班后会交接记录不详细,区队管理混乱。
2)技术人员匮乏,掘进二工区没有配备技术人员。
3)矿对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专业技能差,安全意识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
1)《1601集中皮带下山穿过轨道大巷时加强支护通知》编制不细,可操作性差。由于测量不准确,导致提前贯通。
2)贯通后没有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没有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制度,部分参加施工的工人没有学习签字。
4、矿安全检查部门检查不到位,对掘二工区没有措施继续施工没有采取停止施工的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