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定后未进行一个测回测量事故案例分析

标定后未进行一个测回测量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36

事情经过:1996年,测量人员在4309运顺南段标定开门中线,当掘进100米时,发现巷道方位偏差10,造成1.8米的中线偏差事故

原因分析

1、第一次标定开门中线时,未对标定数据进行复算,标定数据错误,标定中线后,现场未进行标定后一测回的复测,导致标定错误未被及时发现。

2、开门后,第二次标定中线时间过长,造成事故扩大,最终巷道偏差1.8米 。

3、第一次标定开门中线时测量人员不足,仅有2人现场标定,不具备检验校核条件,是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预防措施

1、现场推算标定数据,必须经另一测量人员复算,确认无误后方可标定。

2、标定测量后,必须对标定目标进行一个测回的复测。

3、工程开门施工4--8米时,测量人员必须进行第二次标定测量。

4、用仪器进行井下标定时,人员不得少于4人;用皮尺或钢尺标定时,人员不得少于2人。

案例37

事情经过:1990年,47运测导线、延伸中线时方位拨错1度,一周后再次标定时发现错误,造成巷道偏差大、巷道刷帮。

原因分析

进行事故分析时,找不到现场标定原始记录,无法确定是标定数据计算错误,还是拨角错误,经分析,原因如下:

1、现场标定测量不规范,没有标准的原始记录。

2、拨角后未对标定中线进行一测回复测,拨角错误未及时发现。

3、工程开门后没有按规定及时进行第二次标定检查。

预防措施

1、进行标定测量时,必须要有标准的原始记录簿。

2、现场计算标定数据时,要另外一人进行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标定;标定测量后,必须对标定目标进行一个测回的复测。

3、工程开门施工4--8米时,测量人员必须进行第二次标定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