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岗位事故案例分析

爆破工岗位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单位:掘进某区

二、工种名称:爆破工

三、事故发生时间:1990-1-7

四、事故发生地点:-320m北大巷

五、事故类别:爆破管理

六、伤亡情况:死亡

姓名 伤害程度 年龄 性别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工种 籍贯 培训

情况

吕XX 死亡 30 男 小学 1989.3 爆破工 合格

七、事故经过

7日中班,某矿北大巷出勤7人,打眼装药完毕,人员撤到94.9米处,开始放4个掏槽眼,16时45分炮响后,从迎头飞来矸石(230×220×160mm)打右帮反弹经间隔1.5m的两车之间击中吕XX头部,事故发生后,矿组织抢救,因伤过重于1月7日17时24分死亡。规程规定: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作业规程规定:每次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带领专人在通往爆破地点的通路上,距放炮点100m以外的安全地点设立警戒线,并设立专人在警戒线外担任警戒任务。

八、经济损失

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九、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吕XX程在未撤到安全地点的情况下,为图省事,距放炮点94.9m处,开始放4个掏槽眼没在100m以外的安全地点设立警戒线,也没设立专人在警戒线外担任警戒任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主要原因

1、吕XX在爆破前,没有在规定的安全地点设立警戒线违章爆破作业。

2、吕XX在爆破前,没有采取有效的自保措施,并未观察周围的安全隐患问题,造成迎头飞来矸石(230×220×160mm)打右帮反弹经间隔1.5m的两车之间击中头部事故发生后,矿组织抢救,因伤过重于1月7日17时24分死亡。

(三)间接原因

1、职工互保联保意识差,没有提醒吕程注意安全并及时制止其违章行为。

2、工区对职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技术管理培训力度不够,职工安全意识薄弱,自保、互保意识差,麻痹大意,图省事,轻安全

十、预防措施

1、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手指口述”工作法大比武活动,奖优罚劣,不合格者停班学习,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到根上,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提高职工对隐患的防范能力。

2、各单位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开展好警示教育。

3、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关键工序和重点隐患的双重预警,并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4、各单位要深刻接受这次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反事故、反三违、反四乎三惯、反麻痹、反松懈、反低境界管理、反低标准作业”活动,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强化现场精品工程意识。

5、各级管理人员要冷静下来,深刻反省自己的工作,真正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