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30”3206切眼工作面瓦斯报警事故案例分析
“2013.8.30”3206切眼工作面瓦斯报警事故案例分析
3206回风顺槽切眼工作面属上山掘进(易造成瓦斯积聚),采用掘进机割煤,瓦斯涌出量大(通风区8月24日实测瓦斯含量为8.012m3/t)。开拓队在未申请科室开工验收条件下,受生产技术科安排,于8月29日早班开口,采用扩散通风,当班掘进1排,中班掘进1排,8月30日掘进2排,累计进尺4米;三班掘进均未开启风机,随不断推进,工作面瓦斯不断升高。
2013年8月30日零点班,开拓队根据生产任务安排继续进行3206回风顺槽切眼工作面掘进作业,4时51分17秒,当掘进完当班第二排进行支护作业时,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发生报警,持续时间56秒,最大浓度值达1.095%;5时08分46秒,工作面回风流瓦斯传感器发生报警,持续时间46秒,最大浓度值达1.575%;发生瓦斯报警后,开拓队当班跟班队长索安军、班长索五生命令工人停止工作面一切作业,由通风区瓦检员刘凯进行瓦斯实际测定,经测定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均下降至0.5%以下后,恢复支护作业(未向前掘进)。7时21分35秒,工作面正进行顶板锚索支护时,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再次发生报警,持续时间57秒,最大浓度值达1.005%。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3206回风顺槽切眼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8月24日通风区实测瓦斯含量为8.012m3/t),开拓队安全意识差,在未经各科室验收情况下私自开口,采用掘进机割煤,扩散通风,未开启风机,违规冒险作业,导致瓦斯超限报警,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生产技术科安排开拓队开口,未组织进行开工验收,且未在调度会或电话通知各职能科室,使其在不具备开口条件下私自作业,属违章指挥,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二)间接原因
1、通风区在该工作面每班有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未及时制止违规作业,未将工作面通风及瓦斯情况汇报,通风区对该工作面管理不到位,未对工作面供风采取任何措施及安排,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督查科在该工作面每班有安检员现场监督检查,未及时制止违规作业,未将工作面开口作业及供风、瓦斯情况进行汇报,督查科监管不到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
1、各掘进队组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新开口作业必须认真履行开工验收程序,经各职能科室对现场验收合格、具备开口条件后方可组织掘进;
2、各掘进队组在工作面不具备作业条件或安全环境不明情况下,必须执行汇报程序,请示相关职能科室指导安排,严禁违规冒险作业;
3、各职能科室要严格职能分管工作,做好队组监管本质工作,严禁私自违章指挥及推脱责任,使监管处于盲区,防范工人冒险违规作业;
4、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加强对瓦斯的敏感性,提高防瓦斯的意识,克服麻痹、消极、淡化心理,按照高标准、严管理的工作作风将瓦斯管理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