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矿采一队“11.17”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1999年11月17日8点班,董矿采煤一队班前会安排工作面正常生产,值班队长、当班班长分别强调了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及应注意事项。八点班接班后,即由机头向机尾方向割煤。15时许,工作面一茬煤割完,各段陆续开始移溜、打柱、放顶工作。17时许,在机尾前后一段作业的李某等二人完成当班分配的各道工序后,李某安排同段工人收拾现场,送交工具,而本人私自进入老空,被垮落的老空岩石顶板将其下身压住,在工作面验收工作的跟班队干郑某、副班长廖某及同段作业送交工具的工人听到机尾处顶板冒落响声后,立即向机尾方向赶去,迅速组织在场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运送地面和医院,终因顶板冒落块度大,致使李某头部太阳穴左侧碰到金属顶梁端头,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个人严重违章,私自进入老空。
2、现场管理不严、不细,工作检查不到位。
3、采一队对工人安全教育不够,职工安全意识差,没有落实好自保和互保责任。
三、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各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管理干部管理生产、指挥生产的业务水平,深入现场,切实抓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进一步组织全矿职工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加强现场管理,特别是加强顶板管理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加强现场监督力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5、严格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6、落实好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