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矿务局新景“1.18”放顶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2005年1月18日零点班,矿综采二队71124工作面,王某等人在回风落山侧回柱放顶过程中,回至最后一根柱时(距外面的密柱1.7m),顶板垮落,将王某埋压致死。
二、事故原因:
1、回柱放顶没有由里向外逐排进行,且放顶不支设临时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回柱放顶没有安全员以上人员现场把关,没有专人监护顶板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自保互保意识差,未先支后回,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回柱放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由里向外、逐排进行的原则,严禁超放顶步距回撤。
2、回柱放顶必须有安全员以上人员现场把关,专人监护顶板。
3、提高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加强正规操作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