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矿务局新一煤矿电缆着火风筒燃烧事故案例分析
1983年9月19日15时30分,新一矿三开拓区403掘进队,在掘进北扩区二水平-41米标高后组二石门装煤站大巷时,因风机处电缆着火引燃风机头下边的木架和风筒,造成重大伤亡。
一、自然情况:
新一矿有两对生产井,立井于1955年投产,设计能力为90万吨,斜井1960年投产,设计能力为24万吨。全矿区走向6.6公里,倾斜长2.5公里。矿井通风为中央立井和北部斜井分别安设主扇做压入式通风,边界多风井排风的方式。中央立井安设主扇为B—YⅡ2.8型,北部风井安设70B2—24主扇,矿井总入风量为12000立方米/分。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23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25立方米/吨,是高沼气并有瓦斯突出矿井。
这起事故发生在岭西井403掘进工作面,该面掘进北扩区后组二石门装煤站大巷,断面面积为13.1平方米,光爆锚喷支护,扒斗机装岩,一台11.4千瓦小绞车调车。风机设在距工作面后600米处的风井底弯道小川内右帮,风机头用木垛架设,风筒开始是60型270米,后改为485型风筒,风机使用风电闭锁,风机负荷线截面为4平方毫米橡胶电缆。扒斗机和小绞车动力线为35平方毫米橡胶电缆,由风机联锁开关引出。设两台瓦斯警报断电仪,使用四芯截面为1平方毫米胶质软线,悬挂在风筒上方。
二、事情经过:
403掘进工作面当班出勤9人,另有专职看风机1人,专职电工1人,专职瓦检员1人。当班任务是掘进1.2米,打锚杆5根。入井后10点开始打眼,12点放完第一炮后,组长带领6人装岩出岩,班长和一名工人打光爆眼和压眼。15时打完开始放炮,忽然闻到风筒里吹来一股糊巴味,班长立即出去查看情况,刚走不远风筒就瘪了,作业点烟越来越大。班长从外面跑回来说:“不好,着火了”。作业人员开始一起摸索着外撤,终因烟大有5人被迫退到作业头扒斗机处。有4人顶烟往外冲。18点5分三班开始供给压气,使退到扒斗机的人苏醒,开始自救和待救。
15时40分左右,当班瓦检员到302掌子交班,当走到后组一石门与北巷交岔口拐弯40米处,发现后边来烟,烟味异常呛人,意识到情况不好,立即返回403掌子了解情况,拐到交岔口已经进不去了,就马上到楼下区装煤站打电话汇报给通风区和矿调度室。区、矿领导得信后,立即组织矿救护队和有关人员以及矿领导进入井下抢救,并通知各采掘区三班停止工人下井,井下工人立即升井。18时30分分局救护队7名同志进入灾区,20点30分救出第一批中较轻的3人,23时20分遇灾的9名人员全部救出,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调查,局扇风机外壳烧红2处,机芯完好。烧毁60型和485型风筒共300米。瓦斯报警断电仪的探头和声光箱烧毁各一台。截面35平方毫米橡胶电缆8.1米,截面1平方毫米橡胶软线150米。风机头附近堆放一立方米木材全部烧光。
三、事故原因:
电缆高温引燃架设风机的木材和附近堆放的干燥木材导致风筒燃烧。
1、28千瓦风机符合线应选用截面为6平方毫米以上的,但该处风机负荷线仅为4平方毫米,容量小,断面不够,加之通风阻力大,致使负荷线温度增高,产生高热引燃。原先是使用11千瓦风机,改为28千瓦风机后仍使用原电缆线,接线电工发现符合线小,风机震动大,线咀激烈摆动而用小线捆绑的等问题,并如实向机电队领导汇报,但未得到及时处理。风机处电缆又盘堆托地,悬挂不好。
2、劳动纪律松弛,规章制度不落实。对重点瓦斯掌子面的管理,虽然配备了三个专职人员,但专职小班电工和看风机人员均擅离职守,严重脱岗,分别提前3个小时和1小时升井,没有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和避免事故。
四、事故教训:
2、暴露了安全工作上的薄弱环节,特别对辅助工种的教育和外因事故抓得不实。
3、反映了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不严格,干部和工人岗位责任制没有很好执行。
4、自救设备不全,没有配备自救器。
五、预防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思想教育,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工作中认真落实。
2、严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落实重点瓦斯面专职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3、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井下机械电器设备及安装要符合规程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和运转。
4、加强通风设施、设备管理,风机头安设牢固,使用铁架,附近10米范围不准存放易燃物品,风筒与电缆分挂。
5、全面细致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下井工人全部佩带自救器,以提高抗灾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