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矿采矿三工区朱某冒顶片帮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5月10日17时20分 ,采矿三工区井下岩爆工朱某(男,33岁)在架设木棚支护进路时,被棚梁砸在右肩,造成朱某受伤。
一、事故经过
2007年5月10日白班,采矿三工区采矿一班井下岩爆工朱某、徐某等4人在井下1160中段901H采场19分层E2#低进路加固完掌子头2架棚子(第18、19架)后,开始凿岩、放炮。16时10分,作业人员进入E2#进路检查时,发现1架木棚的棚梁子被崩掉,左侧棚腿子被崩歪。朱某等3人检撬完浮石后,把崩掉的棚梁子抬出了进路外面,然后进行拉矿作业,当进路左侧的矿清完后,朱某与杨某再次对顶帮进行了检撬,扶正了崩歪的棚腿子。
17时20分,杨某与朱某抬着棚梁(朱某抬着大头在前面,杨某抬着小头在后面)正准备架设棚梁时,朱某头顶的上分层E3#进路顶板浮石落下来砸在他所抬的棚梁子上,朱某随即摔倒在地,棚梁子砸在其右肩上,造成朱某右锁骨中段骨折、左2-6肋骨骨折、腰椎横突骨折。张某和杨某赶紧把朱某身上的圆木抬走并将其抬到分层道。其它采场人员与闻讯赶来的安全环保科安全员赵某等人一起对朱某进行了现场救护,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保护,并将朱某护送到公司职工医院进行救治。
二、事故原因
1、顶板矿岩破碎、作业人员没有发现顶板矿岩冒落的隐患、检撬不彻底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差,当班安全员韩某对现场监督检查不及时。现场管理人员对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业人员经验不足、防范意识差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4、工区在安排工作时对顶板的特殊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采取特殊的爆破施工控制方法,使木棚子被崩倒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三、防范措施
1、采场进路通过破碎岩体时,要从凿岩、爆破、到支护环节上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控制爆破和超前支护等方法),有效地预防片帮冒顶事故的发生。
2、细化采场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大的作业地点,要派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带领新工人作业,做好传帮带工作。处理隐患时,必须安排班队长、安全员在现场监督处理。
3、进一步加强工区安全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调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职责,扎实有效地抓好现场安全工作。
4、认真反思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事故的教训,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认真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事故教训
检撬不彻底,浮石伤人的事故在矿山曾多次发生,在一次次血的教训面前,职工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仍未从根本上消除。工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职工安全意识差,当班安全员韩某对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隐患,引发了事故。只有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不违章、不冒险作业,才能消除事故隐患,才有可能消除类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