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矿采矿七工区陈某充填体冒落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1998年5月13日8时40分许,龙首矿七工区陈某(男,31岁)在621采场站在铲运机铲斗内检撬过程中,被冒落的充填体砸在铲斗内,经抢救无效身亡。
一、事故经过
1998年5月13日,龙首矿七工区621采场当班班长陈某带领本班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检撬工作,在检撬E3#进路掌子头时,发现顶板与上一分层E4#进路充填未接顶的空洞结合部位有浮石,因太高够不着,陈某就调来铲运机,将木梯撑在铲斗上,由程某扶着梯子,陈某爬上梯子进行检撬。8时40分,检撬结束,当他们站的铲斗降落到距地面20-30cm时,E4#进路的顶板上突然冒落下约1m3大小的充填体正好砸在铲斗里,致使陈某当场死亡,程某轻伤。
二、事故原因
1、上一分层进路充填没有接顶,顶板暴露时间长,发生大面积冒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梯子撑在铲运机铲斗里登高检撬,严重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冒落区域超高,高度达8m以上,使已有的事故隐患不易发现并排除,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禁止以铲运机作为工作平台使用,禁止在铲斗内进行检撬等高处作业,登高作业要使用安全可靠的梯子或搭建牢固可靠的工作平台,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2、加强技术管理,提高采场充填接顶率。各进路回采必须形成完整的充填小井,确因地质条件的影响而不能形成充填小井时,要制定出可靠的技术措施,保证充填接顶。
3、加强充填过程检查,各采场建立充填档案,从充填前准备,到充填后检查,都要责任到人,凡是未接顶的采场进路都要补充接顶,否则不允许回采下层和相邻进路。
4、提高采场回采矿石量的验收质量,尽量使采空区容积与所需充填量吻合,以保证充填接顶。
四、事故教训:
事故的发生来自于潜伏的隐患,设计上没有可靠的保证充填接顶措施,为事故打下了埋伏;顶板暴露时间过长,加之作业人员在检撬过程中,没有发现未接项的砼顶板有冒落的痕迹;作业人员违章站在铲斗内撬碴,当发生冒落时无法及时进行躲避,最终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只有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加强安全和生产技术的管理、杜绝违章操作,才能根除事故隐患,从而避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