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矿辅助工区申某起吊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2013年4月18日10时许,龙首矿辅助工区在使用装载机铲斗吊装电缆过程中,因钢丝绳脱落,电工申某(男,26岁)被下落的电缆盘压到腿部,造成申某双腿骨折。
一、事故经过
2013年4月18日9时左右,辅助工区维修班副班长谢某带领电工申某等8人在通风工区院内领取高压电缆。约9时20分,谢某等7人将遮盖电缆盘的篷布去掉,人为将其电缆盘推到合适的地方,用一根钢丝绳扣,将钢丝绳扣一头从电缆盘中间孔穿到另一侧,将钢丝绳扣的两头挂在装载机的铲齿上,谢某指挥装载机司机将电缆盘起吊平放后拆取电缆。
拆取电缆后,为了把电缆盘放回原位,用同样的方法起吊电缆。约10点05分,装载机到位,众人将穿过电缆盘的钢丝绳扣挂在了装载机的铲齿上,谢某指挥装载机司机起吊电缆盘。当电缆盘的一侧着地,另一侧起吊到离地500mm时,其他人员在电缆盘一侧用力推搡试图将其扶正,因挂在铲齿上的钢丝绳扣滑脱电缆盘下沉,压在了申某的腿上,后经医院诊断为双侧胫腓骨开放、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副班长谢某在作业性质发生变化后未请示工区就私自联系使用装载机(非起吊类设备)违章指挥起吊作业,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同组其他作业人员对谢某违规使用装载机起吊作业没有进行制止,对违章指挥也没有拒绝,并协同实施违章起吊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辅助工区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工区管理人员没有对员工日常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有效的引领和纠偏,致使现场违章作业长期存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间接原因。
4、工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差,对“红区”管控和“保命条款”的理解、执行不到位。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差,对起吊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不能有效识别,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间接原因。
5、工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当班工区值班人员在派班中对领用电缆作业内容没有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没有对电缆盘使用吊车起吊做安排,在人机隔离、安全防护方面执行还存在差距,对一些存在风险的作业环节没有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借鉴电力部门的经验,立即研究和加工电缆、钢筋盘移动的安全装置和取用手段。
2、凡吊装类作业,特别是电缆盘、钢丝绳盘的吊装作业,必须使用专用起重设备,严禁使用铲运机、装载机、挖掘机等非起吊设备进行吊装作业。
3、通过形式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加强职工“遵规、守规、用规”的能力,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4、各单位立即召开反“三违”动员大会,要全员参与,全员行动,吸取教训,对“三违”人员形成威慑力。
四、事故教训
通过这次事故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作业人员对起吊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不能有效识别。当作业性质发生变化后 ,不能及时向工区汇报,采取正确处理方法,而是图省事,采取极端错误的处置方法。同组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没有进行制止,正是这种典型的侥幸、懒惰、图省事的心理,习惯性违章操作,最终酿成了事故的发生,教训极其深刻。要加大对职工习惯性违章的纠偏力度,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危险辨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