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矿辅助工区李某电弧光烧伤事故案例分析
2005年9月22日8时30分许,龙首矿辅助工区电工李某(男,32岁)在带电维修电铲过程中,发生380V电源短路,造成李某电弧光烧伤。
一、事故经过
2005年9月22日8时30分许,辅助工区电工王某、李某二人按当班指令到3#电铲处理直流配电屏左上部进线接线柱。到现场后,钳工也正在焊3#电铲铲斗,王某、李某二人只断开了该直流配电屏上部的分路电源开关,而没有断开总电源开关就开始作业。在处理接线柱的过程中,王某发现缺一个螺丝,就到该电铲的工具盒中去找,随后听到“扑啦”的弧光爆炸声,王某立即断开总开关,这时只见李某面部发红、左手背烧成黑红。据李某讲:在操作中,一盘塑料带掉入配电屏下部夹缝中,自己便弯腰并伸出左手捡拾,此时发现下面有一根套电源线的金属软管位置不正,想顺手推正,结果软管与附近的接线端子相碰,造成380V电源短路,引发电弧光将李某烧伤。经医院确诊,李某电弧烧伤3%深Ⅱ°—Ⅲ°、2%Ⅰ°(右面颈、左手背腕、右手背)。
二、事故原因
1、现场作业未停总电源,带电推正套电源线的金属软管,造成软管与附近的接线端子相碰后短路,违章操作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钳工使用电焊机,可另接电源,疏忽大意,图省事,怕停电麻烦,同时到现场的高级工监护不到位,以及平时的设备点检不到位也是诱发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2、两个工种平行作业时,要做好配合、协作及联系确认。其他作业所需电源应另外单独接线。
3、电气设备、设施检修时,加强监护,认真落实高级工负责制。
4、认真落实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加强各作业环节的安全确认。
四、事故教训
遵守操作规程,安全用电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作业现场在进行焊接作业,在不能断开总电源开关的情况下应协商一方暂停作业。但在这起事故中作业人员为了抢时间,在没有遵守操作规程断开总电源开关的情况下就作业,形成交叉作业,同时作业时没有采取必须的预防措施致使线路造成短路,检修作业不确定负责人,无安全措施,无作业程序,互不联系,作业人员均存在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