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矿采矿六工区赵某爆破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1999年1月12日13时30分许,龙首矿采矿六工区轮换工赵某(男,31岁)误入615H采场爆破拉底作业的爆破区,被炸成重伤。
一、事故经过
1999年1月12日白班,龙首矿采矿六工区轮换工肖某、张某在615H采场分层联络道口用爆破法进行拉底作业。13时30分,他们掏好炮窝,装好炸药后,张某就到614采场方向放爆破警戒,肖某进入615H采场向该采场上盘溜井口撬大块的安全员兼队长赵某等四人通知后,点燃导火索并到16行方向警戒。此时,在615H采场10#进路作业的凿岩工赵某走出采场,误入爆破区,造成头部外伤,右眼失明和双腿严重炸伤而高位截肢的重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爆破工肖某放炮前进入615H采场向队长赵某进行了通知,身为安全员兼队长的赵某应负有爆破警戒的责任,而他忙于和某他三人处理大块矿石,爆破警戒出现疏漏,导致赵某误入炮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爆破工肖某虽然通知了赵某,但是对警戒责任交代不明确,没有引起赵某足够的重视,对爆破警戒出现疏漏有一定影响,是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队长、班长对当班的爆破工作负直接的管理责任。
2、加强爆破警戒,所有通往爆破区域的道路必须有专人警戒,并且要求在警戒区域悬挂警戒线标志牌或红色指示灯,爆破工必须确认警戒严密无漏时方可点炮。
3、加强爆破材料的管理,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管理制度,必须做到由爆破工专人专管,工区每天对爆破管理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四、事故教训:
爆破作业在矿山生产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一项危险性比较大的工作,它需要一些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去完成,不允许有任何疏忽和违章现象。在这起事故中,身为安全员兼队长的赵某,在接受肖某嘱托的同时就有了不可推卸的警戒责任。而他却忙于生产、忘了安全,导致他人误入炮区,酿成事故,这能用一句“忘记了,疏忽了”来开脱自己的责任吗?不能,这是纯粹的玩忽职守,是在草菅人命。我们在谴责渎职者的时候,更应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