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沟煤矿防爆车井下着火事故
一、事故时间:2011年7月13日
二、事故地点:1号北辅运59联巷(距离井口约4350米)
三、事故经过:
哈拉沟车队司机杨胜建驾驶41号常州产WC-3E(A)型防爆车负责给开拓准备中心砼底板五队施工的22404-2回撤通道运输混凝土,卸完料后升井行驶至22404切眼(因施工绕道行驶)时发现水温表显示95℃,继续行驶至1号北辅运59联巷,约19时5分左右发现车辆前方水箱盖板观察孔附近有火光,立即将车停至巷道边将车辆熄火,随即利用随车灭火器将火熄灭。
四、事故原因:
1、根据车辆升井解体情况判断,是因发动机表面温度高导致油管燃烧引发火灾。
2、常州科试专业化服务人员将WC3E防爆车发动机的表面温度保护甩掉运行,是造成发着火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防爆车司机为车队新招司机,业务技能差实际操作车辆不到半个月,对车辆不熟悉,在行驶中途发现发动机冷却水温高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车辆进行降温,是造成着火事故的次要原因。同时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差,在发现有火光后未将发动机护盖打开直接对着火点进行灭火。
4、车辆管理中心对防爆车专业化维修监管不到位,是造成车辆着火的次要原因。
五、预防措施。
1、暂停所有常州科试产WC-3E(A)型防爆车,待整改后再确定是否启用。
2、车辆管理中心在3日内向公司汇报采购2011年专项资金计划中未采购车辆计划392台,补充新车,替换状态差的车辆。
3、车辆管理中心和车辆维修自管的各矿井要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尽快恢复防爆车的保护系统,保护不完好车辆禁止入井。
4、机电管理部组织对全公司对辅助运输车辆进行一次隐患排查,重点对车辆的转向、制动、保护、灯光、电气缆线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不完好车辆不得入井。
5、车辆发动机等内部部件表面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6、车辆管理中心要加强车辆的周检、月检和季检工作,确保车辆按照固定的周期对固定的项目进行检查;各矿井要根据车辆定期检查要求,及时将车辆调度到维修厂进行检查。
7、各矿井要加强司机的教育培训,要求常州科试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矿新招防爆车司机进行一次全面的培训,提高新司机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停止运行,并汇报车队,防止事故扩大。
8、车辆管理中心要加强自营维修和专业化维修管理,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
9、各矿井车队要指定一名副队长负责维修车辆的出厂验收,不完好车辆不得出车。
10、车辆管理中心要提高备件计划的超前性和准确性,物资供应中心要加强备件的采购,防爆车厂家要保证车辆备件供应,确保车辆维修备件供应满足需求,保证入井车辆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