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电力修试厂2004年2月23日触电人生死亡事故
攀枝花电力修试厂2004年2月23日触电人生死亡事故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04年2月23日15时50分
二、事故等级及死亡情况
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人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2004年2月20日,攀枝花网缘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修试厂受设备供货商的委托吊捡2台10kV配电变压器。23日8时5分,在站班会上副班长周××安排李××(负责人、监护人)、朱××、雷××、饶××四人做该项工作。15时20分,四人开始在大车间做配变试验工作。具体分工为:李××为工作监护人,雷××为试验人。朱××配合工作,饶××打印试验报告。15时50分,在进行该配变高压侧耐压试验前,负责操作升压设备的雷××发现试验高压引线距配变低压桩头距离太近,就叫朱××将高压引线拉起。配合工作的朱××用身边做直流电阻测试用的低压导线一头夹在高压引线上,另一头拿在手中将高压引线拉起。当试验电压升至接近1万伏时,雷××听见朱××说了句话,就立即停止加压并回了一些电压,同时问朱××什么事,见其没有反应,就继续加压。刚加一点,就看见朱××所拉的低压导线下部有火花冒出,雷××马上将试验电压降至0伏并断开电源。在场人员看见朱××丢去导线向后退了几步倒地,李××、雷××和邓××(不是该项工作任务成员)意识到朱××发生触电了,立即对其进行现场急救,经抢救无效朱××死亡。
1、员工的安全技能差,自我防护意识差,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不按规程规定使用实验器材。未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11.1.4条“实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并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的规定,而是用自身人体作支撑物。
2、工作负责人责任心不强,严重不负责任,未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11.1.2条的规定“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交代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也未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11.1.6条的规定“加压前应检查接线”。
3、监护人注意力不集中,致使对作业现场失去监护;操作人员对试验接线的安全情况不检查,对他人的安全不关心,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警惕性不高,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11.1.6条“随时警惕异常现象”的规定。只是回了一些电压,而未按规定查清原因就继续升压,致使朱××未能及时脱离电源,直至死亡。
五、应吸取的事故教训
1、高压试验相当于面对带电设备工作,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交代安全事项、危险点、人员分工等,所有工作班人员应认真履责。
2、高压试验升压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接线正确,人员撤离安全围栏以外方可升压,在升压过程中随时警惕异常现象,一旦有异常立即降压,查明原因后方能继续升压。
3、作业过程中相互关心施工安全,纠正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1、加强职工技术素质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员工学习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重点强化青年工人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青年工人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2、建立内场工作管理制度,印制《内场任务书》,改变口头布置内场工作的习惯。工作负责人对完成该项工作任务所列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逐项打“√”确认,确保安全措施执行到位。
3、加强高压试验现场安全管理,高压试验牵引绝缘物体的固定必须使用专门的绝缘固定支架。试验室,固定应牢固可靠。加强安全工器具、用具及试验设备的定期检查检验管理,对有缺陷的必须立即修复,不能修复的应及时封存或报废处理。完善并严格执行起重机具、带电作业车、高架车等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