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2005年7月23日500kV昭思线工程人身死亡事故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2005年7月23日500kV昭思线工程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05年7月23日13时50分

二、事故等级及死亡情况

一般人身事故,死亡2人,重伤3人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2005年7月23日上午,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一分公司500kV昭思线项目部第三施工队队长甘××填写并签发好安全工作票,由他和安全负责人陈××与四川华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名施工人员进行N2058塔(ZB63A—30,重13.905t)组立施工。13时10分左右,开始起吊横担,于13时40分铁塔横担起吊到位,绞磨停止牵引,控制绳调整到位后固定好。在全部工作做好后,指挥员叫地面人员固定好所有控制风绳并保持稳定。然后高空人员进行组装,张××、黄××、何××、阿尔××、甲拉××五名高空人员陆续到达指定位置并拴好安全带。

13时50分左右,风力变大,横担控制风绳受力增加,左侧控制风绳铁桩因受力过大,突然上拔,风绳失去控制,快速飞出,吊件铁塔横担左侧迅速向大号侧旋转摆动,快速冲击上曲臂,铁塔上、下曲臂首先从K节点处开始变形,使抱杆向大号侧快速倾斜,继而向大号侧扭倒,张××因安全带拴于曲臂伸出的主材上,坠落过程中安全带滑脱,黄××、何××、阿尔××、甲拉××四名高空人员随曲臂下坠,因安全带作用,吊于曲臂构件上。

经现场人员全力施救,张××因伤势过重,于15时30分在抢救过程中死亡。18时10分左右,另一名伤者甲拉××伤情发生突变,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三人,何××小腿胫骨骨折,黄××、阿尔××腰部软组织轻度受伤。

四、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及违反规程的相应条款

1、超重起吊是发生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时起吊的横担组件重量超过规定要求。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6.4.3条“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应有名牌规定,使用时不得超出”的规定。

2、固定吊件控制风绳、起省力作用的铁桩未按技术要求布设,将控制风绳的锚桩打在松软潮湿的荞麦地里,没有采取防止锚桩上拔的措施,在连续几天下雨的情况下,土壤抗拔能力减弱,没有引起重视。也未检查出危险点。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6.4.6条“当重物吊离地面后,工作负责人应再检查各受力部位和被吊物品,无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的规定。

3、在突刮狂风的情况下违章作业,风力发生突然骤变,加之吊件面积较宽,加大了起吊横担的横向受力,增加了控制风绳的受力和锚桩的上拔力,违反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6.1.5条的规定。

4、现场危险点辨识不充分。未充分考虑塔位周围的地质情况,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在特殊施工环境条件下组塔施工,没有掌握气象情况,对突然发生的气候变化没有采取可靠地应急方案。

5、现场施工组织不当,现场安全员兼职绞磨手,在起吊作业时无法行驶安全监护的职能。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2.5.2条“专职监护人员不得兼做其他工作”的规定。

五、应吸取的事故教训

1、起重施工机具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其工作荷重使用,不得超负荷起吊。

2、设置桩锚、铁桩时,应根据气候、雨水等情况,综合分析土壤的受力情况,选择受力良好的地方设置铁桩。

3、在杆塔上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在工作中遇有6级以上大风以及雷阵雨、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工作。

4、对于组塔等重要作业,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监督员,每一项施工步骤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才能进行作业。

六、针对事故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1、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在使用施工机具时,严禁超过施工机具的额定荷载。

2、在施工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应结合当地天气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遇到恶劣天气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

3、在施工现场布置时,应结合当地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各施工机具受力良好。

4、凡立塔现场进行吊装作业,必须设置专门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于较复杂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必须严格按《铁塔组立作业指导书》进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