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电业局1995年4月3日220kV施家坪变电站外来人员误碰开关跳闸一般误操作事故
攀枝花电业局1995年4月3日220kV施家坪变电站外来人员误碰开关跳闸一般误操作事故
一、事故发生时间
1995年4月3日11时28分—15时30分
二、事故等级及死亡情况
三、事故发生、扩大及处理情况
1995年4月3日,高压检修班工作负责人赵××负责安全监护的 河南省防腐企业集团公司第二分公司油漆人员对220kV施家坪变电站35kV开关室设备进行油漆工作。11时28分,油漆人员姚××在刷35kV施焦366开关操作机构箱时擅自将手动脱扣的防误锁取下,误碰其开关的手动脱扣装置,造成施焦366开关跳闸。
四、事故损失及影响情况
少送电量1.38万kW•h,直接经济损失1380元,无设备损坏。
1、外包工人员对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不清楚,擅自取下防误锁,误碰开关脱扣装置,该行为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2.3.6.4条的规定,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2、监护人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3.4.1条的规定,未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在工作开始前,安全监护人赵××对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向油漆人员作了交代,但在工作过程中脱离监护岗位,失去监护,致使防误锁被取下而未及时发现和制止。
六、应吸取的事故教训
1、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现场实际对参与电气设备工作的外包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
2、加强“三种人”的培训,人人过关,严格考核,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确保监护到位。
1、加强对参与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外包工队的资质审查,对不具备电气基本安全知识的队伍,不得承包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2、作业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3、对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加强责任心教育,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