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业局2003年7月30日110kV黄土埂变电站10kV开关柜烧毁事故

乐山电业局2003年7月30日110kV黄土埂变电站10kV开关柜烧毁事故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03年7月30日17时3分—22时46分

二、事故等级

一般设备事故

三、事故前电网运行工作状况(图略)

110kV朱黄线供110kV黄土埂变电站110kV母线电源,110kV Ⅰ、Ⅱ段经130开关联络运行,分别供110kV黄牵线129、黄东线127,110kV槽黄线126线路热备用,110kV黄甘线125开关热备用;#Ⅰ、#Ⅱ主变运行;35kVⅠ、Ⅱ段母线经530开关联络运行;10kVⅠ、Ⅱ段母线经930开关联络运行;占用电源由35kV提供。

四、事故发生、扩大及处理情况

乐山电业局修试所几点保护人员从7月28日开始对110kV黄土埂变电站直流系统进行改造工作。7月30日上午,检查了新充电屏的运行工作状况后,继电保护班工作人员张×(工作负责人)和王×(技术负责人)来到中央信号音响屏后,由王×将控制电源联络蝴蝶开关打至接通位置,并验证接通,由张×将旧屏的110kV控制总路的空气开关拉开,将该电缆由旧屏切割至新屏。接线工作完成后,王×测量了新屏上该总路空气开关两端压差,并给上了空气开关。至此,110kV控制总路由新屏(无蓄电池)提供电源,10kV控制总路由旧屏提供电源(原蓄电池处于正常运行方式),10kV控制小母线与110kV控制小母线联络运行。检查新屏有1.5A输出。

7月30日17时3分,在切割远动屏电缆时,10kV黄马线支线(型号:LGJ—185)#9杆柱上油开关因单相接地故障,引起10kV皇马线(导线型号:LGJ—185,负荷电流约350A,所有配电变压器容量8250kVA)多处故障(#13杆B、C相第一片绝缘子炸裂,线路侧刀闸的设备线夹被烧断;#8—#6杆之间有两处导线爆股,长度150—250mm,B、C相导线相绞;#6至门型架之间B相导线两处烧断,A、C相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站内穿墙套管引流线烧断,A、B、C避雷器爆炸)。由于110kV黄土埂变电站相应的保护没有正确动作跳闸,致使10kVⅡ段设备烧毁,经过4分1秒后,在较长时间短路电流作用下,220kV朱坎变电站的110kV朱黄线发生A相接地,距离Ⅰ段保护动作跳闸,切除110kV黄土埂变电站电源,全站失电。

17时10分左右,110kV黄土埂变电站附近居民发现后,立刻打119报警电话,消防人员立即奔赴事发现场,进行灭火工作,17时45分,灭火工作结束。22时46分,#Ⅰ主变恢复运行。

五、事故损失及影响情况

少送电量10.8万kW•h,直接经济损失45.24万元。

六、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及违反规程的相应条款

1、事故发生时,黄土埂变电站10kV控制电源消失,没有及时切出故障,是造成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

2、在改造直流系统的过程中,现场施工程序混乱,职责不清,工作人员对运行中的直流屏上的组合开关、刀闸、保险、充电柜启或停、直流环网的操作未经运行人员许可擅自操作。

3、对直流系统运行方式改变的操作本应由运行人员完成,但在本次工作中,运行人员既不进行操作,也不进行监护。

4、“三措”不能满足施工的安全要求,安全措施基本上罗列安全规程条款,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技术措施和施工步骤来看,无法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失去直流电源。

七、应吸取的事故教训

1、高度重视直流系统的改造工作。直流系统的改造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如准备发电机、考虑备用蓄电池和充电机,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失去直流电源。

2、加强对直流系统的运行管理。对运行中的直流屏上的组合开关、刀闸、保险、充电柜启或停、直流环网的操作必须由运行人员操作,检修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八、针对事故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1、对于更换直流系统这样复杂和对安全生产威胁极大的工作,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如准备发电机、考虑备用蓄电池和充电机,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失去直流电源。

2、全面推广标准化作业工作,对于直流系统改造必须编制标准化作业工艺工序卡,每项施工步骤和操作都必须在有人监护并确认,每个施工步骤结束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3、进一步明确变电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的工作职责。对运行中所有设备的操作都必须由运行人员执行,检修人员不得擅自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