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2005年7月9日重大交通事故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2005年7月9日重大交通事故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05年7月9日
二、事故等级
重大交通事故
三、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
2005年7月9日,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江德线项目部临时聘用驾驶员周×驾驶一辆农用自卸车运送24名施工人员下班,在罗江县境内途经罗吴公路2km处一下坡路段时,因避让路前障碍时临危处置不当,造成车辆侧翻。
四、事故损失及影响情况
造成死亡2人,20人不同程度受伤。
1、采用货运机动车运载施工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2、严重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60条“载货机动车除押运和装卸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的规定。
3、临时聘用驾驶员周×货运机动车载客临危处置不当。
六、应吸取的事故教训
1、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载货机动车除押运和装卸人员外,严禁搭乘其他人员。
2、应为施工队伍、检修队伍等生产一线配置足够的载货、载客车辆,保证生产一线用车,从源头上防止发生载货机动车载客现象发生。
1、切实加强对施工用载货机动车的管理,严禁载货机动车搭乘人员。
2、保证生产一线载货、载客车辆用车,从源头防止发生载货机动车载客现象发生。
3、严把驾驶员的入口关。聘用、借调驾驶员,应全面了解驾驶员的相关情况,由单位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应知、应会考试,考核合格后,报人事部门同意,才能办理用工手续,并在劳动合同或与其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中约定安全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