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没有执行放电规定被烧伤事故
电工没有执行放电规定被烧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3月2日,某矿多营采煤队电工宋某,没有执行放电规定,电火花将宋某面部烧伤。
这天中班,第二部溜子防爆开关突然失灵,溜子司机迅速打电话,通知跟班电工宋某,宋某很快赶到第二部溜子处,由于怕影响生产,宋某电也没停就打开了开关寻找故障出在哪里,宋某将螺丝刀擢向接线柱,突然,一团火花向宋某的面部扑来,将宋某的右脸烧伤。
(二)事故原因
1、带电检修,严格违反了安全规程的规定。
2、自主保安意识差。
3、严重的冒险作业。
(三)接受教训
这是一起因电工没有执行放电规定被烧伤的事故,应接受以下教训:
1、坚决杜绝以“生产第一,安全第二”的思想指导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提高是杜绝此类事故的根本。
(四)防范措施
2、严禁带电检修。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