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没有执行放电规定被烧伤事故

电工没有执行放电规定被烧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3月2日,某矿多营采煤队电工宋某,没有执行放电规定,电火花将宋某面部烧伤。

这天中班,第二部溜子防爆开关突然失灵,溜子司机迅速打电话,通知跟班电工宋某,宋某很快赶到第二部溜子处,由于怕影响生产,宋某电也没停就打开了开关寻找故障出在哪里,宋某将螺丝刀擢向接线柱,突然,一团火花向宋某的面部扑来,将宋某的右脸烧伤。

(二)事故原因

1、带电检修,严格违反了安全规程的规定。

2、自主保安意识差。

3、严重的冒险作业。

(三)接受教训

这是一起因电工没有执行放电规定被烧伤的事故,应接受以下教训:

1、坚决杜绝以“生产第一,安全第二”的思想指导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提高是杜绝此类事故的根本。

(四)防范措施

1、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2、严禁带电检修。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