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母线长度不符合规定伤人事故

放炮母线长度不符合规定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3年6月,某矿多营采煤队短母线放炮,造成一起轻伤事故

事故发生在23204②工作面的夜班,由于二斜井1点30停运,放炮员赵某为了赶在1点30分前升井,在距爆破地点20米处就拧响了放炮器,爆炸后,飞出的块煤将放炮员赵某的头部击伤,造成脑震荡(轻伤)。

(二)事故原因

1、违章短母线放炮。放炮地点与事故地点仅有20米,远远少于50米的安全放炮距离 。

2、放炮员赵某自主保安意识差。

3、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

(三)接受教训

这是一次因放炮母线长度不够造成的事故,应接受以下教训:

1、爆破工应按章作业,工作面放炮母线不得少于50米。

2、强化现场班组管理,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四)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识。

2、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

3、加大对违章作业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