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造成透水事故
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造成透水事故
2002年6月22日11时50分,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某矿六平巷6上山掘进当头发生一起特大突水事故。突水量400多立方米,死亡11人,直接经济损失79.7万元。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认定,查清了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事故经过
6月22日11时50分,在六平巷6上山作业的拖煤工彭某突然感觉有一股冷风从当头冲出、并听到大水响声,同时闻到酸臭味,知道发生了透水事故。彭即大喊“穿水了”,并马上向外逃跑。正在附近的李某、赵某跟着大喊,并分别指挥工人撤离。突水持续10分钟左右停止。李某、赵某跑到6平巷口见水没有继续流过来又返回,在1上山口帮助11人脱离险区。事故发生后,井下共有31人逃出,12名人被困。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深塘煤矿东翼不足200米范围内分布有6处老窑,其中5号老窑采深达120米以上,已接近该矿六平巷6上山当头,窑内存有大量积水,随时有突水的危险。
(2)当班工人手镐落煤,随着煤体的挖落和自重垮落(急倾斜煤层),当头与老窑积水区的煤体厚度不断减小,阻水强度不断减弱,在老窑积水压力作用下,残留煤体最终被鼓穿,大量老窑水突然涌出,造成穿水事故。
(3)因五平巷未掘到本次突水区域,六平巷各采煤上山均未与五平巷贯通,各上山无通向上部的安全出口,致使上山作业人员不能安全撤出。
(4)由于巷道断面太小(六平巷断面仅为1.4*0.6米),顶底板又为泥岩,穿水后巷道严重堵塞,迅速封顶,以致人员撤退十分困难。
(5)该矿多级排水且能力小,又无水仓,突水后排水系统遭到破坏,无法迅速抢排大量涌水。
2、 间接原因
(1)深塘煤矿没有调查、收集、掌握矿区老窑情况和有关水文地质资料,没有编制并实施防治水措施。县煤炭局未将该矿纳入严重参加6天矿长资格培水害隐患矿井并实行重点管理。镇、县有关部门也未及时查处、排除该矿重大水害隐患。
(2)该矿生产方式十分原始落后,矿井排水系统、提升系统、通风系统、巷道设计等极不合理,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3)该矿没有认真执行县政府5月17日停产整顿紧急通知精神, 6月2日未经县煤炭局组织验收擅自组织恢复生产。6月10日镇安监员发现已恢复生产,但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县煤炭局与镇政府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其实施停产整顿。
(4)管理人员素质差,矿长仅训班学习,生产、安全负责人没有参加任何生产安全培训,根本不懂煤矿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下井工人也都没有参加安全培训。
(三)接受教训
1、对矿区水患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是废弃老窑,全面查清老窑位置、开采年限、开采煤层和深度、采空区范围、井下积水等情况,绘制各矿区水患分布图,相关煤矿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老窑位置及积水情况,按规定留足防水煤柱。
2、水患矿井必须建立探放水制度,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水淹或可能积水区域标出探水线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探水前进。。
3、煤矿井下要坚持实测巷道,及时上图,并定期与县煤炭局、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交换图纸。井下与老窑有可能贯通的地方及各矿相互联通的巷道,打上符合要求的永久挡水墙或密闭墙。
4、建立完善合理的排水系统,井下按规定设置足够容量的水仓,安装相适应的排水设备,提高抗灾能力。
5、全面培训矿井管理人员和所有井下作业人员,使其熟悉突水预兆。一旦发现突水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并报告县煤炭局帮助指导处理。特别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实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