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转载机伤人事故分
桥式转载机伤人事故分
(一)事故经过
2008年5月6日夜班19:10分工区召开班前会,由综掘二区区长周某主持召开班前会,安排夜班韩某班9人(韩某、刁某、邓某、马某、段某、张某、褚某、郭某、王某)去403改造巷延长溜子,另外5人(周某、李某、李某、王某、赵某)安排在溜子道人行道侧打安全峒,副区长马某跟班,因正班长刘某外出,临时安排副班长韩某代理班长,王某重点指导现场工作。刁某于22点第一个达到现场,22:10刁某汇报中班交接班前溜子断底链,夜班接班后继续处理,班长韩某下井后先去药库背药,在到达现场后发现链子已经接好,但出现漂链子现象,就采取起吊溜子最洼点将溜子垫平,采取在溜子头处将链子掐开,链子全部放进溜槽后,用手拉葫芦把链子接好。5月7日凌晨0:20分左右,班长韩某点动溜子启动按钮准备试运转时,由于链子被溜槽卡住又出现飘链,溜子尾受力过大被卷起,导致起吊转载机钢丝绳上的半环挂钩脱扣,从而造成转载机头向左帮滑落,恰巧郭某坐在巷道左侧物料定置架的锚杆上休息,被转载机头击中郭某左脸部后又压住左腿,后经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并送往医院,确诊为脸部颧骨骨折。
(二)、事故的原因
1、直接原因
(1)伤者郭某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在现场处理机械事故时应该躲到安全地点,而他却在溜子运转并有他人提醒下仍未离开,依然坐在锚杆定置架上休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桥式转载皮带的吊挂标准,在作业规程中没有具体规定,现场使用不合格的钩子吊挂,致使转载机头受到平巷溜子尾卷起时脱扣。并且溜子尾没有按照措施要求进行生根固定,而是生根在溜子尾前第三节处,且溜子断链子后处理的不彻底,造成链子受力不均衡在溜子运转时,链子被卡造成溜子尾被拉卷起。
(2)重要要原因
(1)班长韩某没能严格落实对“隐患人”的跟踪监督管理要求,在处理机械事故过程中忽视了郭某所在的位置和受到不安全隐患威胁的作业环境,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王某作为工区安排的现场工作指导人员,现场管理不力,没能及时有效地对现场人员进行合理安排,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3)综掘二区对“隐患人”的排查管理不到位,对现场作业环境的不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不认真。同时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上不到位,致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专业技术人员在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尤其是对绳头的连接方式做出具体的要求,负责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审批过程中不认真、不仔细,没有发现其中的漏洞,是事故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5)安监员在对现场的安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对职工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不到位,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力。
(三)接受教训
这是一起因桥式转载机机尾卷起脱钩伤人的事故,应接受以下教训:
1、严防施工现场“三乎三惯”思想存在,强化职工自保互保能力和对危险源的辨识水平。
2、加强措施审批细致性和责任心,强化现场监管、巡管力度,坚决杜绝“隐患人”下井和现场危险源存在。
(四)防范措施
1、加大对班组的安全管理力度,尤其是对“隐患人”的排查和监管工作,增强安全意识。
2、各专业要从严从细做好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同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抓好落实解决。
3、安监处要进一步的加大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的密度和力度,用“三铁”的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全公司上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好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机制,严格执行好互保联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