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潘东矿井“2.5”坠落事故
淮南矿业集团潘东矿井“2.5”坠落事故
2007年2月5日0时40分,淮南矿业潘四(东)矿井主井井筒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3.36万元。
2月5日夜班,安装公司项目部在潘北项目部主井井筒敷设两根临时动力电缆, 22时开始下放电缆,2名工人跟随吊架监视电缆的下放电缆情况,当电缆下放至—340m标高时,井口套架东北角立柱上的焊接吊耳开焊脱落,导致悬挂在吊耳上的单柄滑轮失去生根,带4根主绳连同2根工字钢放滑坠入井底托罐梁上,同时悬挂电缆的钢丝绳受工字钢边缘剪切和崩拉冲击断裂,造成已下放的360m电缆及钢丝绳也放滑坠入井底托罐梁上,坠物砸在井筒吊架上,导致在吊架内的2名施工人员死亡。
事故原因:井口套架东北角立柱上的焊接吊耳固定方式不正确,承载力不足,下放电缆时受力开焊脱落,导致悬挂电缆的钢丝绳受冲击力和剪切断裂,继而将吊架和井筒的四根主提升绳冲击坠入井底,造成在吊架内的两名监护人员死亡。
间接原因:1、现场管理存在漏洞,未安排编制补充措施,现场凭个人经验盲目确定施工方案。
3、潘四东矿井对主井电缆敷设工程监管和协调不力,现场存在交叉作业现象。
经验教训:
1、立井井筒内及井口周围作业要有可靠的防坠落安全措施,立井施工严禁同步作业,减少交叉作业。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
4、加强“一井一制”管理,基建矿井对各种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