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淮北矿业集团亳州煤业公司03.11机电事故

2012年淮北矿业集团亳州煤业公司03.11机电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2012年3月11日20分左右,亳州煤业公司1042工作面发生一起因职工违章误操作造成支架护帮板伤人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直接原因

1、抹帽工任某无支架工操作证操作支架;未进行现场安全确认,违反措施中“煤壁有人作业时严禁操作支架”的规定,进行误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管理不到位。跟班干部和班队长对特殊地段(机头刹底落车)、特殊环境(机头有淋水)、特殊时段(快交接班0盯防不紧,事故发生时均不在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间接原因

1、《规程》规定不严谨,未明确规定从支架备用阀上引出输液管的接法及管理要求,致使此项操作长期无迹可寻,是造成事故的技术管理原因。

2、注液枪控制阀与支架控制阀无明显标志,非支架操作工现场确认困难是造成事故的管理原因。

四、防范措施

1、认真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特别是要强化工序转换时的安全确认。

2、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无证上岗人员的查处力度。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措施的现场落实,特别是综采工作面煤壁有人作业时,支架上要悬挂“有人作业、严禁操作”提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