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一矿“6.26”伤人事故调查报告

刘桥一矿“6.26”伤人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单位:综采一区

二、事故时间:2016年6月26日上午,早班。

三、事故地点:II666综采工作面机尾。

四、事故类别:其它

五、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六、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 张海军 性别:男 年龄:36岁 工龄:17年

工种:检修工 文化程度:初中

七、伤情界定:轻伤(右小腿胫骨和腓骨骨折)。

八、事故经过:

2016年6月26日早班检修,张海军负责检修运输机,张海军在机尾加好油后,副队长代洪信临时安排风巷小修人员汪本东与张海军抬一桶油(25公斤)从工作面机尾往机头方向下去给机头减速箱加油。当时汪本东在前,张海军在后,没有注意到机尾向下约500mm有一颗辅助抵机尾的单体横放在那里,汪本东在前面过去后,张海军左脚迈过单体后失滑,右小腿碰别到单体下面,造成其右小腿胫骨和腓骨骨折。

九、事故调查情况:

(一)现场情况

II666综采工作面面长171米,煤层平均倾角23度(机尾处约25度),煤厚3.0米左右;工作面布置一部运输机、113架液压支架(机尾处有4排单体支护棚)、一台煤机。该工作面设备为II669综采工作面设备,倒转至该工作面后,运输机机头、机尾与原工作面方向不一致,就进行了对调(机尾连接块由恒源煤矿提供)。安装后运输机尾是伸出工作面至风巷的,没有与支架链接,6月21日工作面运输机掐了两块溜槽,发现机尾处支架推移板与运输机尾不能正常连接(在想办法处理),推移运输机时需用单体辅助才行。

(二)事故汇报情况

11:40张林在现场汇报,11:36本区工人张海军在工作面运输机机尾处通过时,右小腿别在横在机尾处的一颗单体上,目前人已送走。12:05矿调度员向局调度汇报。

十、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抵车后,单体没有及时拿掉;

2、两人肩抬油桶经过工作面时,伤者在后,视线受阻,没有考虑到工作面角度大、底板滑及障碍物,脚下失滑,右小腿别在单体上滑倒,造成骨折。

(二)间接原因

1、当班跟班人员、队长、安检员现场隐患排查不到位,没有意识到机尾横放的一颗单体会造成安全隐患,也没有安排人及时将单体拿掉放置于安全地点。

2、伤者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对自己通过的路线及工作坏境进行安全确认。

3、当班区、队工作安排不细致。因工作面倾角较大,人员负重通过工作面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考虑不周。

十一、防范措施

1、班前会、或现场安排人员作业,要做到细致周详;对于特殊地段、关键岗位要重点强调。

2、机巷、风巷要均放置油脂存放点,以方便检修人员加油时,不用从工作面通过。

3、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工作面现场隐患排查。由于工作面角度大,尽量避免人员负重在工作面行走;工作面人行道要保持畅通,便于人员通行。

十二、事故处理

根据刘一煤﹝2016﹞1号《刘桥一矿关于加强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活动相关规定,处罚如下:

1、给予责任单位区长张林、书记胡永春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每人罚款1000元,取消月度安全奖励,并到矿安全监察处进行安全约谈,分别在安全生产会和政工例会上作检讨。

2、当班跟班人员、队长王先荣因现场安排不细致,隐患排查不全面,罚款1000元,撤销队长职务,并进矿“三违”学习班学习。

3、当班副队长代宏信因现场隐患排查不到位,罚款1000元,并进矿“三违”学习班学习。

4、当班安检员龙成斌因现场监督不到位,罚款1000元。

5、伤者张海军作为“三机”检修负责人,对工作面角度大、负重在工作面行走有可能造成自身滑到等隐患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罚款500元,伤愈后进矿“三违”学习班学习。

6、扣除当日早班检修人员月度结构工资的百分之十,取消当月所有安全奖励。

附件:事故调查组成员会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