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四川芙蓉杉木树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7月23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N3022风巷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3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具有Ⅰ级自然发火倾向,矿井水文地质复杂。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供电网络出现故障造成N3022风巷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导致N3022风巷瓦斯积聚,在恢复通风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在未查清爆炸原因的情况下,矿领导安排排放瓦斯,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再次发生爆炸,造成7名救护队员死亡。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没有认真吸取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事故教训,在第一次爆炸后没有查清原因、没有撤出井下人员、也没有按规定上报事故的情况下,组织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排放瓦斯。二是瓦斯治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N3022风巷设计长度620米,采用“边抽放、边掘进”的方式综掘施工,未做到“先抽后采”。三是事故地点在恢复通风前,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四是“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矿井瓦斯时有超限,未认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局部通风机也未实现“三专两闭锁”。五是没有认真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