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1·9”一般运输事故

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1·9”一般运输事故

2018年1月9日13时30分左右,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地煤业)8#煤一采区机轨运输巷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8年1月9日早班,安装队陈某、王某卫、王某强、侯某四人在8#煤一采区机轨运输巷运输支架,其中王某卫负责开绞车,王某强和侯某负责推车,陈某负责设警戒、发信号。

13时左右,他们准备从5号绞车处下放支架运输车。陈某从5号绞车处走到位于该段斜巷坡底的8#煤配电室门口,并向绞车司机王某卫发出开车信号。绞车司机王某卫收到开车信号后,启动5号绞车。王某强和候某推动支架运输车通过了阻车器,之后支架运输车开始下放。

在此期间,位于斜巷坡底附近的统筹二队工人胡某军欲前往斜巷中部处理开关故障。13时30分左右,胡某军走到坡底的8#煤配电室门口时,遇到设警戒的陈某。陈某告诉胡某军要下放支架运输车,不要往上走,但胡某军不顾劝阻继续向上走去,陈某就准备发信号停车,但统筹二队工人毛某鹏又从配电室方向走来准备上坡,陈某就拽了毛某鹏一把。就在这时,支架运输车挂着胡某军从坡上下来,停在了坡底的阻车器位置。

事故发生后,统筹二队工人毛某鹏立即通知附近工友一同搬开支架运输车,架出胡某军,将胡某军运送升井。与此同时,统筹二队跟班副队长李某向统筹二队队长杜某军汇报了事故情况。杜某军接到汇报后拨打120叫了救护车。14点10分左右,胡某军被运出井口。经120急救医生检查,胡某军已无生命体征。随后胡某军被送到和顺县人民医院太平间。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死者未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进入警戒区域,被支架运输车挂碰,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当班警戒设置工作不到位,设警戒人员未能阻止死者进入正在下放车辆的巷道。

2.安装队现场安全管理有漏洞,未配备跟班安全员,对职工培训教育不够。

3.五矿多营公司违反规定将8101综采面设备安装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孟某明,且对安装工程疏于管理

4.阳煤“4S”中心对五矿多营公司违规转包行为失察,对新大地煤业8101综采面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

5.新大地煤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力,未在8#煤一采区机轨运输巷内安设声光语音报警装置。

三、防范措施

(一)煤矿企业要加强井下运输管理

煤矿企业要加强井下运输管理,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安装有运输设备的巷道,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完善声光信号装置。全面排查整改矿井运输系统各环节的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运输作业现场管理,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二)煤矿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煤矿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将工程分包转包,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要强化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做好各施工队伍的协调配合工作。

(三)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煤矿企业要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认识事故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如实、准确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事故

(四)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煤矿企业及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规范从业人员作业行为,严禁“三违”现象。

(五)严格落实主体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

阳煤集团要严格履行主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所属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动态掌控,加大对所属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煤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