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10·1”一般运输事故
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10·1”一般运输事故
2018年10月1日12时18分许,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41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8年10月1日早班运料队队长郝某生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当班运料队在4101回风顺槽回收道轨、枕木及风水管,同时讲了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了具体工作。早上6:35分刘某明、付某军、冯某平、张某文入井,通过轨道上山无极绳绞车把矿车运送到4101首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到达作业地点后四人把物料装到平板车上,装好物料捆绑一道绳后,刘某明安排付某军、冯某平两人分别开上下两部调度绞车,张某文负责跟车。随后张某文把沿途挡车门打开后又返回原地发开车信号,张某文发了电铃信号,平板车就开始行车,张某文与平板车同行,刘某明继续在装料点整理。付某军在绞车运行时发现钢丝绳突然松动并隐约听到叫声,立即停止绞车运行并刹车,事故发生,此时时间为12点18分许。
事故发生后,付某军离开绞车沿着矿车行进的方向察看,当行走约50米(此处距41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与回风上山交叉口126m)时发现矿车掉道侧翻,张某文侧躺在回收的道轨、水管下面呻吟,付某军立即叫喊在装料点的带班长刘某明进行救援,刘某明立即跑过来,随后冯某平也从下部绞车处赶过来,三个人开始组织抢救,抢救的同时刘某明向调度主任刘某旺进行了汇报,调度主任刘某旺立即安排刘某明现场急救并及时护送出井,12点22分刘某旺安排值班调度员通知地面值班矿长任某明赶紧去副立井口接应,12点25分刘某旺到矿长办公室向宋某亮进行了口头报告。
矿长宋某亮随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安排调度主任刘某旺,通知司机康某宏准备车辆到副立井井口等候。随后矿长宋某亮、值班矿长任某明、调度主任刘某旺赶到副立井口等待接应,任某明安排井口信号工刘某发将罐笼停在井底等候伤员,随后康某宏把车开到井口等候伤员出井。12点40分许刘某明、付某军、冯某平用简易的担架把张耀文平抬着护送出井,并将张某文抬到车上。约12点55分送到离石区人民医院,13点08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综合现场勘察、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技术分析认定:运料队在运输回收道轨、钢管等长件物料时,捆绑不牢固,装载物件重心偏后,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震动散开,撞击巷帮,导致平板车掉道;跟车工张某文违章行走于下行运输平板车右前方附近,受到掉道平板车上装载道轨、钢管的撞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严格,4101综采工作面回收物料屡次违章作业。
2.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安全培训内容不全面,缺乏针对性,员工对岗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及存在的安全风险等安全知识和规定不熟悉。
3.主体企业和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够到位,安全生产检查不彻底、不全面,没有及时发现超长物料运输中存在的违章行为。
4.中阳县煤炭工业局包保小组和驻矿五人小组监管人员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在日常检查和跟班作业过程中,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不严密,未发现超长物料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三、防范措施
(一)矿井必须认真汲取本起事故血的教训,加强辅助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小绞车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措施,按规定挂车、甩车,确保装运超长物料安全。
(二)矿井要举一反三,强化运输系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类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三)矿井必须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各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矿井不安全不作业、隐患不整改不生产。
(四)矿井要加大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在加强安全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学习的同时,要经常性进行警示教育,特别是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全面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风险预防管控能力。
(五)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汲取这起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断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中阳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要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