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2·8”一般机电事故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2·8”一般机电事故

2018年2月8日3时25分,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李家窑煤业公司)综采04队22#煤层82204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机电(机械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8年2月7日22时30分,综采04队由班长郑某组织召开班前会,本班为生产班,应出勤22人,实出勤12人。23时左右,当班工人开始陆续入井,8日0时40分左右陆续到达82204综采工作面,郑某和安监科安检工李某、通风科瓦检工李某某做完开工前安全检查后,按照事先的分工开始工作。大约1时20分准备工作完成后,采煤机开始从工作面中部向机尾方向割煤,约2时10分左右到达尾部,然后由尾部斜切进刀向头部割煤。

3时10分左右,郑某由工作面尾部向头部边走边巡视工作面情况,此时采煤机正由尾部向头部割煤,当走到90号支架处时,刮板输送机停止了运行,就用通讯器喊李某亮询问原因,喊了三声没有回应,就继续边巡视边往前走,去机头处找李某亮。

3时30分左右,郑某走到刮板输送机机头处也没有找到李某亮,继续沿着转载机往外走,遇到迎面过来的转载机司机郝某付,郝某付立即报告说刚才突然发现从转载机机头落煤处掉下一个红色的安全帽,已停了转载机并发信号停止了胶带输送机。二人急忙一起沿着皮带往外找李某亮,路过总控台叫上看守总控台的王某启继续往前走。在距总控台40多米处的皮带上发现一把大锤,再往前走了10多米发现李某亮头朝外、面朝上躺在胶带输送机上,满头是血,一动不动。郑某马上喊其他人过来帮忙救人,同时安排王某启向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

当班井下带班矿领导财务副经理苗某贵7日22时入井,下井后一直在大巷和变电所等处巡查,没有进入各采掘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在南翼大巷,8日6时50分出井后才知道井下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后,郑某马上组织郝某付、王某启等人在现场用风筒和栅栏制作了简易担架,将李某亮抬至副井底,用矿车运送出井。

8日3时33分,矿调度员接到综采04队王某启电话汇报一名工人掉入转载机,简单了解情况后于3时40分汇报董事长赵某平和值班矿领导安全副经理郭某以及其他有关领导,赵某平立即电话指示总经理金某辉、生产副经理袁某全马上到调度室,同时安排地面准备好车辆到井口待命。郭某接到指示后立即从副井入井指挥抢救,其他矿领导及办公室、党群等部门领导约5时20分来到调度室。

5时40分李某亮升井,由办公室副主任武某贵和党群科罗某忠乘车护送至怀仁县中医院进行抢救,8时40分中医院医生诊断确认李某亮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刮板输送机司机在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搭接处处理大块煤时,未按操作规程规定将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闭锁装置置于闭锁状态,只停止了刮板输送机,转载机仍在运行。由于其操作不慎,跌入运行中的转载机,被破碎机击中头部死亡,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综采04队现场管理不到位,日常管理松弛。带班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不严不细,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工的违章行为;安排未经专业岗位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当班跟班队长因病请假没有及时调整带班队领导,事故当班无跟班队长;当班劳动作业人员少,与《作业规程》劳动组织图表规定人数不符,未配备检修工、三机定检工、泵站工、超前支护工、清煤工等作业人员。

2.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事故当班安检工对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工的违章行为,对综采04队当班无跟班队长由班长带班的行为未向上报告和加以制止;带班下井矿领导履行职责不到位,未深入到采掘工作面进行检查、巡视。

3.日常安全管理松懈,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综采04队没有配备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队干部,安全生产管理力量薄弱,人员流动变化情况大,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弱化,不能有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刮板输送机司机只进行了入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未进行专业岗位培训,职工岗位技能差,缺乏自保互保能力。

4.矿井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矿方对综采04队监督管理不力,对综采04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全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队组生产班作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失察;总经理和生产副经理在知道综采04队作业人员不足及事故当班无跟班队长带班的情况下,不是积极协调督促队组及时调整班次或补充人员,而是允许队组继续作业。

三、防范措施

(一)李家窑煤业有限公司煤矿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对各队组的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力度,注重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

(二)切实加强对各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严禁未经岗位培训的人员无证上岗。同时要加强对《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使现场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自工种的岗位技能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三)安全检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安检员自身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能,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种违章行为的发生。

(四)基层生产队组要严格执行队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配齐。生产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劳动组织配备作业人员,人员不足或配备不合理的情况下严禁开工作业。

(五)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要加强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对职工尤其是新入矿职工的培训教育,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事故报告相关制度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严禁迟报、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