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寺河矿“11·20”连采二队铲车死亡事故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寺河矿“11·20”连采二队铲车死亡事故的处理通报

2003 年11 月20 日20 时,寺河矿连采二队在井下33024巷用铲车清煤过程中,发生了一起铲车撞人事故,造成安检工兼验收员高某一人死亡。为了使各单位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搞好安全生产,现将寺河矿“11·20”连采二队高兵死亡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寺河矿掘进巷采用连采机割煤、梭车运煤、破碎机破碎、锚杆机支护、铲车清煤。其中铲车为引进澳大利亚ST-3.5型铲车,柴油动力四轮驱动,总功率112 千瓦,装载能力6000公斤,最大工作坡度11.3 度,制动距离4 米,机车长8.8米,宽1.875 米,铲车铲斗宽度2.768 米,车顶在最高位置时的高度为1.88 米。连采二队现掘进的33023、33022、33024巷为3302 大采高工作面的三条顺槽巷道,其中33024 巷设计全长为4237.3 米,施工长度3372.8969 米,现已掘进2050米,巷宽5 米,巷高3.5 米。中午班接班前,33024 巷留有8 米空顶未支护,33022、33023 巷支护至工作面迎头。

二、事故经过

2003 年11 月20 日10 时许,寺河矿连采二队值班干部悦某组织召开12 点班班前会,当班出勤43 人,主要任务是:33024 巷支护,33023 巷割煤(达循环作业),33024 巷36#横川以里清煤,备料及码放材料,处理梭车轮胎。当班班长安某某安排铲车司机郑某某清煤,15 时许,郑开始清煤。19 时20 分许,18 点班的接班人员已陆续进入工作面开始接班,18 点班的跟班干部朱某某在33024 巷36#横川以里约3 米处看到郑某某正在处理清煤时被铲车撞坏的水管。朱对郑讲:“你把水管处理好就交班下班吧,不要影响下一班的工作。”当时朱看到铲斗内有半斗煤,朱讲完沿33024 巷向工作面迎头走去。在朱和郑讲话时,18 点班的副班长赵某某背着一箱锚固剂和一箱钢球经过他俩身边向38#横川走去,在38#横川赵遇到本班的安检工兼验收员高某右手拿着笔,左手拿着班报表,左臂挂着力矩扳手,由33022 巷经38#横川向33024 巷走来,由于锚杆机停放在38#横川内,通道较窄,赵与高开玩笑说:“轻车应该给重车让路。”然后,赵向33022 巷走去,高进入33024 巷,当时郑所驾铲车并未启动。

19 时30 分许,郑将铲斗铲满煤,向33024 巷迎头方向驶去。在铲车行至38#横川以里约50 米处将高某撞伤。郑发现后,立即喊叫朱某某等人赶到现场,当时高头朝右前方(东南方),脚朝铲车左前方(西北方),仰面斜躺在巷道内。朱某某看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同时向矿调度室及本队值班干部进行了汇报。现场抢救人员用担架将高从工作面抬至大巷,用胶轮车运至东风井井底,坐罐笼升井,用救护车送至寺河矿医院抢救。22 时30 分,高某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8 点班小班安检工兼验收员违章进入正在清运煤的33024 巷时,铲车司机未能及时发现,被运行中的铲车推倒致死,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中午12 点班铲车司机在未确认车辆运行前方是否

有人员进入的情况下,启动车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

因。

(2)33022 巷通往33024 巷的36#、37#、38#横川,未挂“正在作业,严禁进入”的警示标志牌,导致人员误入正在清煤的33024 巷,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3)交接班制度不完善,导致现场交接班时混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4)《作业规程》“清煤”工序内容不完善,没有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5)有关业务部门业务保安和安全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6)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自保互保能力差,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寺河矿要加强对铲车、梭车、胶轮车等车辆的运输安全管理,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不作业”的有关规定。

2、寺河矿要加强对交接班时的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执行《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交接班事宜。

3、寺河矿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连采队《掘进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使规程措施能够正确指导生产,便于职工规范操作。

4、寺河矿要尽快将小班安检工收归安监科统一管理,真正做到“异体监督”、监督到位。

5、寺河矿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6、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和堵塞安全漏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