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本溪龙新矿业思山岭铁矿“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

2018年辽宁省本溪龙新矿业思山岭铁矿“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5日16时10分,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所属辽宁省本溪市本溪龙新矿业有限公司思山岭铁矿(以下简称思山岭铁矿)在建设期间,措施井井口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10人受伤。

二、原因分析

由于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在向井下运送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的过程中,严重违章作业,炸药、雷管混装吊运,野蛮装卸时发生爆炸;施工单位华煤集团有限公司对爆破作业单位监督不力,在爆破作业单位运送炸药的同时进行井下水泵安装、人员等候入井等违章交叉作业导致人员伤亡扩大;建设单位本溪龙新矿业有限公司对爆破作业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督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爆破作业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对民爆物品监管缺失,对基建项目以包代管、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查处不严等。这起事故发生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前夕、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社会影响恶劣。

三、防范措施

一要强化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爆破作业专项排查,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反《爆破安全规程》等民爆物品的相关规定的行为,督促爆破作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定员定量、定置管理、危险点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规范爆炸物品运输、分发、使用过程管理。严禁雷管和炸药混运、混放、混发,确保雷管和炸药的安全距离符合规程要求。用人工搬动爆破器材时,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规程要求。强化分发、使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要强化对矿山建设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并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流工单位施工;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专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監督检查,确保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跟班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建相应的建设项目,严禁超资质能力施工,严禁转包工程和挂靠施工资质;施工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前,要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不得开工。

三要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集中督查检查行动,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具体安排,严格监督执法,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海洋渔业、消防安全、治金、民爆、军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加快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要进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进一步筑牢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建设,明确每一个企业的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属地具体部门,有效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同时要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