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拟整合兴源煤矿积财矿井“8·28”重大中毒窒息事故
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8月28日14时5分。
2.事故发生地点: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拟整合兴源煤矿积财矿井。
4.事故类别:中毒窒息。
5.事故伤亡人数:死亡15人、轻伤24人。
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78.9万元。
事故单位
1.事故矿井情况
事故矿井原为积财石墨矿主井。2003年4月29日,该矿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有关部门责令整改,但因整改不到位,一直未取得任何证照。2006年11月23日,郴州市工商局以郴北案处字〔2006〕109号吊销了积财石墨矿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2007年1月20日,郴州市国土局以北国土资〔2007〕64号文废止积财石墨矿采矿许可证,2008年12月10日,北湖区人民政府以北政报〔2008〕90号文决定关闭积财石墨矿。
2.拟整合兴源煤矿情况
2006年,郴州市北湖区政府按照国发〔2005〕28号、湘国土资办函〔2006〕18号文件精神,委托湖南省地质研究所对鲁塘矿区采矿权进行了统一规划,编制了《北湖区鲁塘石墨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和《北湖区煤矿整顿关闭规划》。其中,《北湖区煤矿整顿关闭规划》经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煤炭局、省国土厅、湖南煤监局、郴州市政府,进行了论证审查,并于2008年9月27日以湘政办函〔2008〕136号文批准。该规划设定鲁塘矿区煤矿整合为18个区块。其中,煤12区块(M12)由已关闭的原积财石墨矿、通达石墨矿、宏达石墨矿、兴源煤矿、晴天煤矿和金湘源456矿的保有资源进行整合,定名为兴源煤矿。
事故经过
2009年8月28日,拟整合兴源煤矿积财矿井在南、北、主三个下山非法组织生产,井下共有作业人员63人。下午2点5分左右,该矿井北下山44.09米水平非防爆空压机继电器由于频繁启动产生高温火花,引燃从财源煤矿流到积财矿井巷道内积聚的瓦斯,瓦斯燃烧引发北平巷设置的临时炸药存放硐室二十多件炸药燃烧,致使巷道内电缆和空压机PVC管燃烧。瓦斯、炸药、电缆和PVC管燃烧形成的高温有毒气体沿风流方向扩散,有毒气流经过北三级暗斜井、北二级暗斜井、大众矿井、并沿800米斜井下行后到回风井,导致该矿井北下山自然回风风路上的人员发生中毒伤亡。
直接原因
1.拟整合兴源煤矿积财矿井北下山与相邻的财源煤矿相通后,没有及时打好密闭,致使财源煤矿的瓦斯涌入积财矿井巷道,在北下山移动空压机放置部位局部积聚。
2.违章使用非防爆的移动式空压机,其继电器的频繁启动导致经常性的电火花,当继电器周围瓦斯积聚达到燃烧浓度时,引发移动式空压机继电器周围积聚的瓦斯燃烧。
3.瓦斯燃烧引发巷道内非阻燃电缆、PVC管以及距离近30米的临时存放了15天以上的二十多件炸药燃烧,燃烧产生大量高温有害气体顺风流方向扩散,导致了事故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