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富阳市塘头石灰厂矿山“12·28”坍塌事故
事故概况
200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20 分左右,富阳市塘头石灰厂所属矿山发生坍塌事故, 致使 10 人死亡,2人轻伤。
矿山概况
塘头石灰厂地处浙江省富阳市常安镇白栗山,1995 年前在山的中上部从事开采作业,因开采坡度太陡,出现阴山坎及矿石质量问题等原因停止开采,经矿管部门批准改为由北向南进行下部开采。
本次事故发生的坍塌部位为 1995 年前开采的作业面,位于现采场的西南部,为非工作帮,不在重新界定的开采范围内,其高度为 35~45 米左右,坡度较陡,山头部分前倾,岩层倾向与边坡相反,且地质构造较复杂,节理较发育,坍塌后可见两组及两组以上主要节理。在塘头石灰厂矿山的西南面有常安镇范家坞石灰厂采矿点存在,距塘头石灰厂矿山宕面 60 米左右。自 1995 年开始一直进行采矿作业,其作业范围在坍塌部位西南下方,最近点相 距 20 米左右。
事故经过
200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爆破员鲍立明在采场东部打一深 2.5 米的炮孔,并扩炮 4~5 次。
12 月 28 日上午 7 时 30 分左右鲍立明与监炮员鲍志根上班,首先在 27 日扩好的炮孔进行爆破,用炸药约 4 公斤,并放了 2 个搭炮(糊炮破大块)。而后鲍志根去烧石灰,鲍立明与其他四名职工在采场东南部进行破大块,装车(一辆拖拉机)运石灰石作业,另有场口镇大园村两辆拖拉机在采场拉宕渣用于大园村铺路(厂方不收费),9 名塘头村民(其中 3 人为厂里 职工)为其装宕渣(每车装车费 8 元,由拖拉机手付给)。10 时 20 分左右,采场西南部原停止开采的边坡发生坍塌,1200 余立方石头崩落,其中四分之三左右的石头坍落在南面上部原停止开采的场地,另有四分之一左右的石头(约 300 方)坍落在正在作业的采场,当时在现场有作业人员 15 人,其中 5 人逃出(2 人受轻伤),其余 10 人和 2 辆拖拉机(其中一辆为运 石灰石)全部被埋压,造成 10 死 2 轻伤的特大伤亡事故。
直接原因
1.距塘头石灰厂现采矿场西南部非工作帮 10 余米的原采矿场,因历史开采原因,上部 前倾,形成阴山坎,造成重大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前,塘头石灰厂的矿山在距阴山坎较近的 地方采用扩壶爆破,振动诱发岩体失稳,造成大面积坍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塘头石灰厂矿山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前,现场没有管理人员,随意让厂外人 员进入采矿场装运宕渣。这些无组织、无安全常识的村民,对坍塌的征兆难以察觉,不能及 时撤离,是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3.发生坍塌的山体地质构造较复杂,节理较发育,且近期雨水较多,寒冷冰冻,使岩体 节理面内聚力减小;加之塘头石灰厂和范家坞石灰厂的矿山长期采用扩壶爆破方式开采,影 响岩体稳定性,也是发生坍塌事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