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
事故概况
2008 年9 月8 日7 时58 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塔公司)980 沟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277 人死亡、4 人失踪、3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2万元。
事故单位
选矿情况。新塔公司选矿采用临钢公司原选矿厂,选矿工艺为破碎—球磨—磁选,处理能力为35 万吨/年,于2007 年9 月16 日正式开始生产。根据调查和测算,至事故发生前,该选矿厂共产出铁精粉约10 万吨。
980 沟尾矿库情况。980 沟尾矿库是1977 年临钢公司为与年处理5 万吨铁矿的简易小选厂相配套而建设,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云合村980 沟。
2007 年9 月,新塔公司擅自在停用的980 沟尾矿库上筑坝放矿,尾矿堆坝的下游坡比为1:1.3 至1:1.4。自2008 年初以来,尾矿坝子坝脚多次出现渗水现象,新塔公司采取在子坝外坡用黄土贴坡的方法防止渗水并加大坝坡宽度,并用塑料膜铺于沉积滩面上,阻止尾矿水外渗,使库内水边线直逼坝前,无法形成干滩。事故发生前,尾矿坝总坝高约50.7米,总库容约36.8 万立方米,储存尾砂约29.4 万立方米。
事故经过
2008 年9 月8 日7 时58 分,980 沟尾矿库左岸的坝顶下方约10 米处,坝坡出现向外拱动现象,伴随几声连续的巨大响声,数十秒内坝体绝大部分溃塌,库内约19 万立方米的尾砂浆体倾盆而泻,吞没了下游的宿舍区、集贸市场和办公楼等设施,波及范围约35 公顷(525亩),最远影响距离约2.5 公里。
直接原因
新塔公司非法违规建设、生产,致使尾矿堆积坝坡过陡。同时,采用库内铺设塑料防水膜防止尾矿水下渗和黄土贴坡阻挡坝内水外渗等错误做法,导致坝体发生局部渗透破坏,引起处于极限状态的坝体失去平衡、整体滑动,造成溃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