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
事故概况
2008 年 8 月 1 日 0 时 15 分,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境内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以下简称尖山铁矿)发生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造成 45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080.23 万元。
事故单位
尖山铁矿设计于1983年,有南、北两个排土场。
2005 年矿山二期扩建时,扩建设计有标高 1850 米、1750 米、1600 米三个排土水平。
2008 年南排土场 1750 米排土水平有 6 个高程排土作业平台,分别为 1703、1680、1668、 1644、1632、1620 平台,均为分层作业平台。
发生垮塌事故的南排土场 1632 平台(以下简 称 1632 平台)于 2006 年 2 月转入填方修路(即边修路边排岩),并投入使用,事发前平台边缘标高为 1655~1657 米,边坡高度为 30~100 米,台阶坡面角为 35°~42°,已排土石 1073.6 万吨。
事故经过
2008 年 8 月 1 日 0 时 15 分左右,尖山铁矿南排土场排筑作业区推土机司机张振文发现 1632 平台照明车外约 10 米处出现大面积下沉,下沉宽约 20 米,落差约 400 毫米,随后排 土场产生垮塌、滑坡。排土场滑体的压力缓慢的推挤着黄土山梁土体向下移动,从而推垮并掩埋了仅距黄土山梁坡脚 50 米的寺沟(旧)村部分房屋,部分村民来不及逃离而被埋。
直接原因
1632 平台排筑为剥离的黄土和碎石混合散体(约 80%为黄土),强度低,边坡高度和台阶 坡面角较大,且南排土场为黄土软弱地基。边坡处于失稳状态下,仍在排土作业;加之不利 的地形条件、排土场地基承载力低、降水渗入边坡底层、扒渣捡矿等因素进一步降低了排土 场边坡稳定性,最终导致发生大面积垮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