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7·11”重大炸药爆炸事故
事故概况
2009年7月11日,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井下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71.23万元。
事故经过
2009 年7月11日9时30分左右,石人沟铁矿民爆运输服务中队用专用车辆运送民爆器材到达石人沟铁矿北区斜井井口,为通业公司施工队和温州矿山井巷工程公司施工队运送炸药14箱(336公斤),导爆管雷管600发(1-10段)。14箱炸药装入斜井矿车,由斜井卷扬送至斜井-60米水平井底车场,温州矿山井巷工程公司施工队2人在躲避硐室对面车场人行道领走4箱炸药(事故后退库),搬运至距斜井井底车场300米以外的盲竖井-60米车场;通业公司施工队领走1箱炸药(事故后退库)。10时10分左右,通业公司施工队保管员王启在地面领取导爆管雷管600发,撕下塑料包装,并用软绳通过导爆管内圈将导爆管雷管捆绑在一起背在后背上(导爆管每10个一把, 共60把),人工徒步经斜井人行道由地表送至躲避硐室里间分发,10时25分发生爆炸。
直接原因
导爆管雷管在裸露运送途中造成导爆管破损,破损的导爆管雷管在无防爆设施的躲避硐 室内发放,遇到漏电产生的电火花引发导爆管雷管爆炸,继而引发炸药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