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8.1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15年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8.1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基本情况:
8月11日晚间,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12172下山掘进工作面没有采取防突措施;8月5日,工作面发生了突出事故后,没有停止作业、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瓦斯,8月6日,盲目施工瓦斯排放孔时又出现顶钻、卡钻、喷孔等突出征兆,该矿有关负责人仍然违章指挥、冒险组织作业,放炮后诱导煤与瓦斯延时突出导致事故发生。
三、防范措施:
(一)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煤矿企业要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细化落实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瓦斯防治责任;要健全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配齐通风、抽采、防突、地质测量等专业机构和人员;要保障安全投入完善矿井瓦斯防治系统,加大瓦斯抽采力度,确保瓦斯治理工程超前实施,真正实现抽掘采平衡;对井田田范围内厚度大于O.3米的煤层要及时测測定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硬度、煤层透气性系数等参数指标,准确掌握煤层瓦斯赋存规律和牒与瓦斯突出危险情况,建立各煤层瓦斯地质图,为矿井瓦斯治理和突出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防突工作过程管控,确保防突设计和措施现场落实到位、不走样。
(二)督促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王体贡任。矿企业要认真吸取各类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配齐配强“五职”矿长,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相关人员;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瓦斯治理“十条禁令”,做到矿井开拓部署和采掘布置合理,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风量充足,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强力推进“机械化、标准化、集团化、信息化”建设;采掘作业必须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图纸资料和监测监控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三)普安县要全而推进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是要补充和完善攻坚战工作方案,抽调精兵强将,配齐人员,动员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为实现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保障;二是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县域内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和频次,严格落实“五真”要求;三是要重点帮助煤矿企业排查、诊断、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对灾害严重的矿井,要帮助其提出具体的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做到一矿一策;四是针对全县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四)黔西南州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是在全州范围内对煤矿进行摸底排查,对存在非法违法非法转包、承包以及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开采等行为的煤矿必须进行严历打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坚决停下来进行整改,决不允许煤矿借整改之名非法组织生产:;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强化县、乡两级政府“打非治违”责任,切实将“打非治违”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抓好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要构建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实现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和共用回风;三是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攻坚,要根据煤层群赋存特点,优先推广保护层开采和卸压瓦斯抽采技术,认真落实好两个“四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同时要加强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和抽采、防突数据检測的验收等管理工作;四是要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各种传感器数量及安装地点符合要求,确保对煤矿井下瓦斯实现在线不间断监测和预警;五是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不力的煤矿企业的处罚。对重大隐患不整改、进行生产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2005)446号)等规定进行处罚,符合关闭条件的,要及时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关闭。